三大任务是: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
2、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3、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五项经常性工作是:
1、要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2、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
3、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
4、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5、保障党员的权利。
学校纪委的主要职责
(一)监督检查本校党组织和党员,重点是监督学校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工作部署以及廉洁自律等情况,并向学校党委、驻部纪检组报告。
(二)协助学校党委加强本校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对本校党风状况进行调查研究并向学校党委提出建议,制定和督促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其他反腐倡廉制度,协调和监督校务公开,推进依法治校和民主管理。
(三)受理本校党组织、党员、群众在党的纪律和党风方面的检举、控告、申诉和建议;作出维护党纪的决定;检查和处理本校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按照有关规定决定或取消涉案党员的处分;保障党员的权利。
(四)协助学校党委抓好本校纪检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检查指导下级纪委的工作。
纪委办公室、监察室、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职责
纪委办公室是学校纪委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监察室、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与纪委办公室合署办公。主要职责是: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学校决议决定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二)负责纪律教育和勤政廉政教育。受理处置党员、群众的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查处违纪案件,提出处理建议。受理党员、群众控告和申诉。维护党员、群众的权利。
(三)拟订党委巡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组织开展巡察工作。
(四)负责纪委日常工作。
(五)协助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六)完成学校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