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华中农业大学纪委文件
校纪〔2024〕2号
关于印发《华中农业大学基层党组织
纪检干部工作职责》的通知
各基层党组织:
现将《华中农业大学基层党组织纪检干部工作职责》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华中农业大学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管理规定》(校纪〔2015〕2号)同时废止。
中共华中农业大学纪律检查委员
2024年3月12日
华中农业大学基层党组织纪检干部
工作职责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进一步明确基层党组织纪检干部履行协助、监督、教育、正风、信访五项工作职责。
一、履行协助职责
1.协助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执行和其他各项工作落实。
2.参与所在党组织管党治党有关专项工作,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职尽责,廉洁自律。
二、强化监督检查
3.强化政治监督。重点监督所在党组织贯彻执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践行“两个维护”情况;落实教育部党组和学校党委工作部署、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情况;督促开好党内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
4.加强日常监督。聚焦招生招聘、职称评定、师德师风、学术不端、招标采购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督促所在党组织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用好“第一种形态”。
三、开展纪律教育
5.经常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以案明纪、以案说法。
6.开展廉洁教育,推进廉洁文化建设,营造崇廉拒腐氛围。
四、加强党风建设
7.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
8.坚决纠正损害师生利益的不正之风,督促领导班子成员践行一线规则。
五、受理信访举报
9.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依规依纪受理党员群众信访举报;收集师生员工关于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和建议,向所在党组织或学校纪委报告。
10.配合学校纪委做好信访反映问题核查、违纪党员处理处分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