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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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办国办发出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

发布日期:2013-06-21     浏览次数:
新华网北京12月27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就做好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发出通知。

  通知指出,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各项工作,确保全国各族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对于巩固和发展“十二五”时期开局良好势头,全面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着力解决群众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加大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工作力度,认真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确保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符合条件的城乡老年居民养老金、失业保险金按时足额支付,确保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市孤老孤儿等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确保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尽快拨付到位。要采取有力措施安排好受灾地区群众冬春生活,及时发放救灾救济款物,确保受灾群众安全过冬。要按照中央确定的新的国家扶贫标准,抓紧落实各项扶贫政策,妥善解决贫困人口生活困难问题。要组织开展以历年积累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长期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为重点的就业援助,帮助符合条件的援助对象享受扶持政策、找到就业机会。要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执法检查,确保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尤其要深入到受灾地区、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中去,千方百计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切实做到知民情、解民忧、暖民心。

  通知指出,要扎实做好市场平稳运行工作,精心组织货源,加强产运销衔接,确保重要商品市场供应不断档、不脱销。要加强市场价格监测预警,严厉打击发布虚假信息、囤积居奇、操纵价格、恶意涨价等违法行为,保证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特别是生活必需品价格基本稳定。要加大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产品案件。要保障煤电油气运稳定供应,重点做好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供水、供电、供油、供气、供暖等工作。

  通知指出,要精心安排群众节日文化生活,深入开展文化下基层、记者走基层活动,组织文艺、新闻工作者到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受灾地区和生产一线慰问演出、采访报道。要提供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产品和服务,进一步丰富声频荧屏银幕内容,精心策划网上文化活动,加大公共文化设施开放力度。要扎实开展“扫黄打非”工作,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和执法,有效净化节日文化环境。要丰富节日旅游产品,改进旅游服务,坚决查处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节前要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治理整顿,全面排查和消除交通运输、煤矿、消防、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隐患。要严格落实大型集会、烟花燃放等活动的安全保障措施,严防发生拥挤、踩踏等伤亡事故。要科学安排春运期间运力,加大交通安全监管执法力度,严防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严禁旅客携带危险品进站上车(船、机)。要落实应急防范措施,严防自然灾害引发安全事故。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严格落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深入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切实做好信访工作,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要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电信诈骗、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深入推进城乡接合部等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

  通知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精神,反对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等奢靡之风,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节日期间公车私用。要严肃财经纪律,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格控制年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减少、简化各种茶话会、联欢会,把有限的资源和财力用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上。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廉洁自律的规定,严禁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参与赌博活动。

  通知强调,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值班工作,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充实一线值班力量,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