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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庆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9-24     浏览次数:

中共华中农业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文件

校纪〔20167


关于国庆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国庆将至,为确保全校教职工幸福健康过节、文明过节、廉洁过节,杜绝“节日腐败”。根据湖北省纪委办公厅《关于中秋国庆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鄂纪办发〔20166号)要求,现就国庆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践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规矩。全校党员干部要全面学习践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决刹住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自觉遵循“十个严禁”,即: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严禁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组织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人员;严禁以任何名义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严禁领导干部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严禁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带彩”娱乐;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二、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各单位要把坚守年节假期、严明节日期间有关纪律要求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标本兼治,疏堵结合,防止节日期间“四风”反弹。要突出重点对象,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加强对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督履责,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要突出重点环节,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敢于和善于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正确把握和运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等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

三、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国庆期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将统一开展“四项集中检查”活动:一是要开展“公车私用”集中检查,运用现场检查、公安机关“天眼”系统、学校门禁系统、高速运管部门拍照系统“1+3”形式,突出对旅游景点的监控,加强对节日期间公车购物、公车旅游等问题的监督检查。二是要开展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问题集中检查,组织公安、建设、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按照“谁管辖、谁整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在历史建筑、公园景点等公共资源中实行会员制的会所坚决关停整改,对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防止“会所中的歪风”滋生蔓延。三是要开展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和福利问题集中检查,严肃查处节日期间滥发津贴补贴、利用工会经费超标违规发放福利等问题。四是要组织公款旅游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二级单位、事业单位等借出差出国之机擅自延长时间、变更线路、绕道景区等变相公款旅游问题。检查将公开进行、现场报道,并发动群众广泛参与监督,加大监督执纪和问责追究力度。对不抓不管,履责不力,导致职责范围内违规违纪问题严重、顶风违纪行为突出的地方和单位,严肃实施问责追责。学校纪委将严格履行监督责任,同时,希望各单位将本通知精神通过多种形式传达到全体党员和全体教职工。欢迎广大师生对节日期间不廉洁行为进行举报,对于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并追究领导责任。

中共华中农业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