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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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肃干部换届调整期间工作纪律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6-21     浏览次数:

校属各单位:
学校中层干部换届调整正按照计划顺利进行,正处级干部调整工作已基本完
成。根据工作需要,我校部分机关单位和学院的主要领导进行了岗位调整,目前正处于工作交接的关键时期。为严肃干部工作纪律,确保各部门、各单位工作顺利交接,同时认真做好干部调整期间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作如下纪律要求:
一、领导干部必须执行校党委关于干部调整、交流的决定,凡工作有变动的干部,4月底之前必须到任职单位报到并办理交接手续。对拒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将就地免职或者降职使用。
二、领导干部应增强责任感,认真做好工作交接,不能因为交接而影响单位工作。在交接过程中,应归还原单位的办公设备、公共财物和文件档案等,不得违反规定私自带走。
三、各单位不得借干部提拔、交流、调整之机利用公款互相宴请,挥霍浪费,迎来送往一律从简。
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认真抓好本通知精神的贯彻落实,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部换届调整环境。调整的干部要正确对待组织、对待他人,正确对待个人的进退留转,在关键时期经得起考验,保持良好形象。纪委办、监察处应加强督查,对因工作交接中出现疏忽,造成单位损失的要严肃处理;对违反本通知精神,利用公款大肆宴请、馈赠礼品,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认真查处;对情节严重的,要从严处理,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中共华中农业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一○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