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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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感谢”结苦果

发布日期:2013-06-20     浏览次数:
――辽宁省铁岭市财政局原副局长景治忠的忏悔

编者按:景治忠,男,55岁,辽宁省铁岭市财政局原副局长兼铁岭市资金管理局局长。2002年初,因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有期徒刑18年。下面是他在辽宁省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培训班上的忏悔发言:   作为一名曾经的党员领导干部,我一生中已记不清参加过多少次会议。过去非常熟悉的会议环境,今天对我来说似乎变得那么陌生。站在这里,面对这么多领导,此时此刻的我心情可谓百感交集,虽然这么近的距离我却感觉到如咫尺天涯,现在的我与大家之间那道鸿沟是那么深、那么宽、那么不可逾越!

  记得几年前,铁岭市纪委组织的警示报告会我也曾参加过,收看的是沈阳市副市长马向东、阜新市公安局长毛景祥的腐败警示教育录像片。虽然也感到震惊,但觉得距离我还是很遥远,一次受贿几万、几十万,是我从来没有想过的。可是人生如戏,几年后还是那个我,身份却已经截然不同,原来的政府官员或者说是警示报告的观众,现在却成了反面教员的主角,心里真有说不出来的痛苦。我想通过我的忏悔或许能够给人以警示,避免重蹈覆辙。   当被关进看守所的时候,我有一种跌入万丈深渊的感觉。知道了什么叫天壤之别,懂得了什么叫人生沉浮。当第一次剃去留了几十年的头发时,心里真不是滋味,看到头发飘飘落地,泪水忍不住的向心里流。当喜好清洁的我,二十几天无心剃胡须,由于没有镜子,我不知道自己变成了什么样子,别人是否还能认得出我;当我穿上囚衣,与那些曾嗤之以鼻、不屑为伍的罪犯已无差异时,我的内心比他们更难堪。这些巨大的反差使我透不过气来,感叹人生的无常。不身临其境的人很难有这种切身的感受,但当一切都明白时,为时晚矣!   告别机关,关入监狱,我过去拥有的地位、权力、事业和荣誉,一切都化为乌有,随风而去。不仅由昨日的座上宾,变为今日的阶下囚,同时也失去了幸福、自尊和自由。回首风雨一生,怎么也想不到画上我政治生涯句号的,竟是漫不经心的一个“贪”字。   我出生在沈阳,年轻时是在“广阔天地,大有作为”的岁月中度过的。17岁的我远离家乡,远离亲人,来到法库插队。1970年首批被分配到当地一家煤矿当工人,后来又被选送到学校学习深造,毕业后进入法库县财税局。1980年又调到铁岭地区财政局工作。我不善张扬,只想做好本职工作,尽到自己的应尽义务,做一个善良、诚实、正直的人。经过20年的奋斗,我获得了许多的荣耀,从一个普通的科员一步步升迁,任副科长、科长。1990年担任铁岭市财政局副局长时,年仅39岁的我,是当时铁岭为数不多的年轻局级领导。10年后,我又兼任了铁岭市资金管理局局长,被提为正局级。可以这样说,我的青年时代像一首浪漫的抒情诗,其中不乏激情澎湃、荡气回肠的音符。然而,这首诗在我人过中年的时候,却戛然而止了。   随着市场经济的到来,商品经济浪潮的冲击,社会上开始出现一些消极腐败现象,严重影响了我的价值观、人生观和道德观,造成了我对现行许多事物的曲解和误判。老实说,对社会腐败现象,我也是由痛恨、冷漠、麻木,转而认同、羡慕、直至参与的。就我的家庭经济状况而言,应该说我不缺这些钱,那为什么还要收下呢?我当时觉得,所有的人都崇拜权力,既然手中有权,别人有求于我,逢年过节给我送礼、送钱,是情理当中的事,能够体现出权力的荣耀、地位的尊严。既然社会风气如此,我也不希望成为格格不入、为人不解的人。记得有一次,有人来到我的办公室,他说“感谢你对我工作上的支持,也不知道你缺什么给你扔两个钱买烟抽”,说完就拿出一个信封塞到我的办公桌抽屉里。我连忙将信封还给他,我对他说:“我们之间用不着这个。”我与他来回推搡很长时间,他就是不走,使对方下不来台。面对如此尴尬场面,自以为深谙世理的我,原来紧绷的弦开始松动了,觉得中国人都好讲“面子”,你不敢收他的钱就是不给他“面子”,你不给他“面子 ”就不够朋友。于是为了面子我随手从信封中抽出一叠钱放在抽屉里。后来我才知道我留下了2200元。说句老实话,我当时也有思想斗争,后来转念一想都是朋友间的事,该办的事办了,他们不会借故去害我,出不了什么问题,即便说出了问题,这点钱也只是一般违纪构不上违法,没啥大不了的,存在着一种侥幸心理。然而欲望的闸门一旦开启,就如同打开的潘多拉魔盒,一切都由不得你,因为你拒绝不了第一次,你就很难拒绝第二次。这个人后来又给我送过两次钱,再收下时已经很自然了。   或许是党性原则还起作用,或许是知晓一些党纪条规,在敛财时,我这个人是比较“谨慎”,比较注重分寸的。在收钱时,我从不抱“西瓜”,而只是捡“芝麻”。因为我知道五千元是道“警戒线”,一旦越过,就是违法犯罪。所以我收钱大部分都是五千元以下,而且大部分人送钱似乎摸透了我这个习性,也都掌握这个分寸。另外我收钱时还把握一个原则:一是不收个人的钱,无论帮助他们办了什么事,我绝不收。因为我觉得个人赚钱不容易,还得养家糊口,不能干这昧良心的事,不能让良心背上沉重的十字架。二是不收个体户、包工头的钱,主要是不想同他们打交道,不傍大款,不与他们同流合污。但对那些私交不错有工作往来,有一定地位的熟人、朋友的钱,逢年过节收个两千、三千的也没当回事,看也不看,数也不数,拿过来随手一塞,谈笑间彼此心知肚明地“沟通”了感情。就这样一来二去,我由开始的抵制、推让到慢慢的接受。而且把收礼金看成“顺理成章”的小事,是“人际关系”的正常“礼尚往来”。觉得就算是不正之风也没什么了不得的。正是这种心理,使我收钱时变得心安理得。殊不知法官在量刑时,不只是看你一次收了多少钱,而是和你算总账。当检察官侦讯时间道“某县某局,每年春节前后送一次钱,连续送六年,总计一点二万元”、“某县某厂,春节和你出国时,三年共送钱六次,总计一点一万元”、“市直某局以发奖金的形式三年送钱八千元”、“市直某局春节送礼金一千元,连续六年总计六千元”、“搬家收了多少钱”,“孩子上学收了多少钱?……我当了十一年的副局长,分管上百户企、事业单位。这时我才恍然大悟,知道这样算下去的结果,过去我自以为从某种程度上自己是一个不贪不占的“廉洁”干部。当检察官告诉我搜出的赃款的数额时,连我都大吃一惊,没有想到自己能整出这么多钱来,在漫不经心、不知不觉中跌入了犯罪的深渊。   正如法官在评论我的案件中所说:“景治忠收钱手段一般,没有什么曲折离奇之处,没有利用职权卡、要,其所收受的钱款多集中在过节、过年及出国前后,其所收受的贿赂次数虽然频繁,但每次金额较小,虽多达150次,都是一千元、二千元,很少有超过五千元的;再者,景治忠所收的贿赂中,事后感谢成分比较多,像判决书认定的71人贿赂中,有57人是事后感谢景治忠为单位拨款,而且景治忠收钱后没有挥霍,全部被追缴。应该说,景治忠在心里认为自己‘小毛病’不断,但 ‘大毛病’不犯,仅仅是违纪,不会违法。但是万万没有想到,这些‘小毛病’积累成‘大病’,最终触及法律的‘高压线’”。   红旗出版社副总编黄苇町在我的案件点评中有很精辟的论述。他这样写道:“景治忠的案子很具有典型性,他是一点点地由量变到质变,直到跌进犯罪的深渊。大家都知道,现在一些干部都有‘灰色收入’,不要小看这些‘灰色收入’,要知道‘灰’到一定程度就变‘黑’。其实不正之风危害就在于此。它的隐蔽性很强,危害性又极大,属于委婉型犯罪。景治忠没有大肆腐败,他仅限于要了点、收了点,就是这些积累成多,最终害了他。再者,景治忠的思想深处还有一种攀比心理,他是财政局副局长,作为一级领导干部,他也能看到社会其他人年节收礼。因此,他会产生攀比心理,不管我用不用,钱我得收。因此得到一种心理的满足。景治忠不像社会一些人,腐败是为了自己的畸形消费生活,他不属这种消费主导型腐败,而是心理不平衡腐败,别人也都在腐败,我这点算什么。”他的分析真可谓切中要害。   50多年来,我可以说得上是一帆风顺,自己也很满足。过去工作时常很劳累,但有成就感,日子过得那么充实。没有想到30多年的奋斗,竟这样画上了不圆满的句号。一张十八年刑期的判决书,一瞬间将我定格到七十岁,我一下子感觉到苍老了,什么都完结了,一切责任解除了。当听到我的岳父,一位清廉一辈子的离休老干部由于我的“出事”三次入医院,两年后,在抓我的同一天病逝;当看到八十多岁辛苦一辈子的老母亲,风尘仆仆从百里以外的沈阳来监狱探视时,我的心都碎了,我不但不能报答他们的养育之恩,反而给他们带来莫大的痛苦和伤害,我悔恨交加,我愧对亲友。   我一直想做个好人。我一向认为做官就是保持自己的人格和尊严,要有正气。我从不上企业“没事转转”,不“吃拿卡要”,至于夜总会、歌舞厅更是不去,“下浴池”、“一条龙”、“找小姐”都跟我不沾边,我知道我这么说这么做,有人会说我“装”,我没有“装”,我不想这边贪着,那边夹着尾巴做人。我看到一本省委组织部主办的干部之友杂志报道我的一篇文章中,开篇这样写道:“一个同事眼中的好领导,一个儿子眼中的好父亲,一个妻子眼中的好丈夫,一个所有的人看来都很老实的人”。可现在呢?环顾四周是厚重的铁门、高大的墙壁、密密的电网、威严的目光,我心里感到茫然而惆怅,我为什么没有做成好人,而成为一个职务犯罪的腐败分子呢?想来想去是自己没能守住做人的原则。身居要位的人,各种诱惑时刻摆在那,稍有不慎就可能被拉下水,成为罪恶的俘虏,最终滑入职务犯罪的泥潭,现在我才真切体会到做官与坐牢既远又近,关键在自己的意志和信念,不管人们对我的过去如何评断,现在的这一切只能由我自己来承受。   在监狱中,从监狱长、副监狱长到干警细心与我谈话教育,进行个别施教。特别令我感动的是,监狱还将原来曾经是共产党员的服刑人员在“七一”时组织在一起学习。监狱长代表党组织说,“你们虽然被组织开除了,但党并没有忘记你们,还是关心你们的,对你们是惩前毖后、是治病救人。”我们十分惭愧,愧对党的培养和教育,反而成为人民的罪人。对组织的关怀感到无比的亲切,心情无法用语言表达,只有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洗涤自己丑恶的污迹,与过去的我决裂,和罪恶永别,走向新生,回归社会。   把我走向犯罪道路简单地谈成放松学习和思想改造,不懂法是不全面的。党风廉政建设搞了那么些年,而且反复地学习贯彻,新闻媒体也广为宣传,应该说是警钟长鸣。我走到今天这个地步,关键是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扭曲,偏离了方向。金钱万能、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冲昏了头脑,收下钱时,我出卖的不仅是自己的灵魂、人格和尊严,更是共产党人的光辉形象,领导干部的高尚品质,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现在我常想,人啊人,难道只有坐了牢,才能体验到腐败的苦涩吗?我多么希望这是一场噩梦!更希望早日摆脱厄运!   人生的最大痛苦莫过于失去自由,人生最大的耻辱莫过于失去清白,大家一定要善待真实的人生,珍惜美好的生活,“勿以恶小而为之”我的沉痛教训告诫人们,一定要运用好手中的权力,把握好人生的航舵,对腐败一是要有理智的警觉,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远离职务犯罪的深渊,防止重蹈我的覆辙。

  经历了人间的是是非非,经过三年半的牢狱生活,让我在痛苦中看透、想透、领悟了许多事,心情也平静下来了。我渴望自由、渴望亲情、渴望与家人共享天伦之乐。每当听到狱中广播喇叭播放萨克斯世界名曲《回家》的时候,那种耐人回味、梦魂萦绕的感觉,令我如痴如醉。我本有一个温馨幸福的家庭,可因为我的失足,造成了月圆人不圆的人间悲剧。我想念他们,回家再成为自由人,已经成为我一生中最大的追求。

――辽宁省铁岭市财政局原副局长景治忠的忏悔

编者按:景治忠,男,55岁,辽宁省铁岭市财政局原副局长兼铁岭市资金管理局局长。2002年初,因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有期徒刑18年。下面是他在辽宁省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培训班上的忏悔发言:   作为一名曾经的党员领导干部,我一生中已记不清参加过多少次会议。过去非常熟悉的会议环境,今天对我来说似乎变得那么陌生。站在这里,面对这么多领导,此时此刻的我心情可谓百感交集,虽然这么近的距离我却感觉到如咫尺天涯,现在的我与大家之间那道鸿沟是那么深、那么宽、那么不可逾越!

  记得几年前,铁岭市纪委组织的警示报告会我也曾参加过,收看的是沈阳市副市长马向东、阜新市公安局长毛景祥的腐败警示教育录像片。虽然也感到震惊,但觉得距离我还是很遥远,一次受贿几万、几十万,是我从来没有想过的。可是人生如戏,几年后还是那个我,身份却已经截然不同,原来的政府官员或者说是警示报告的观众,现在却成了反面教员的主角,心里真有说不出来的痛苦。我想通过我的忏悔或许能够给人以警示,避免重蹈覆辙。   当被关进看守所的时候,我有一种跌入万丈深渊的感觉。知道了什么叫天壤之别,懂得了什么叫人生沉浮。当第一次剃去留了几十年的头发时,心里真不是滋味,看到头发飘飘落地,泪水忍不住的向心里流。当喜好清洁的我,二十几天无心剃胡须,由于没有镜子,我不知道自己变成了什么样子,别人是否还能认得出我;当我穿上囚衣,与那些曾嗤之以鼻、不屑为伍的罪犯已无差异时,我的内心比他们更难堪。这些巨大的反差使我透不过气来,感叹人生的无常。不身临其境的人很难有这种切身的感受,但当一切都明白时,为时晚矣!   告别机关,关入监狱,我过去拥有的地位、权力、事业和荣誉,一切都化为乌有,随风而去。不仅由昨日的座上宾,变为今日的阶下囚,同时也失去了幸福、自尊和自由。回首风雨一生,怎么也想不到画上我政治生涯句号的,竟是漫不经心的一个“贪”字。   我出生在沈阳,年轻时是在“广阔天地,大有作为”的岁月中度过的。17岁的我远离家乡,远离亲人,来到法库插队。1970年首批被分配到当地一家煤矿当工人,后来又被选送到学校学习深造,毕业后进入法库县财税局。1980年又调到铁岭地区财政局工作。我不善张扬,只想做好本职工作,尽到自己的应尽义务,做一个善良、诚实、正直的人。经过20年的奋斗,我获得了许多的荣耀,从一个普通的科员一步步升迁,任副科长、科长。1990年担任铁岭市财政局副局长时,年仅39岁的我,是当时铁岭为数不多的年轻局级领导。10年后,我又兼任了铁岭市资金管理局局长,被提为正局级。可以这样说,我的青年时代像一首浪漫的抒情诗,其中不乏激情澎湃、荡气回肠的音符。然而,这首诗在我人过中年的时候,却戛然而止了。   随着市场经济的到来,商品经济浪潮的冲击,社会上开始出现一些消极腐败现象,严重影响了我的价值观、人生观和道德观,造成了我对现行许多事物的曲解和误判。老实说,对社会腐败现象,我也是由痛恨、冷漠、麻木,转而认同、羡慕、直至参与的。就我的家庭经济状况而言,应该说我不缺这些钱,那为什么还要收下呢?我当时觉得,所有的人都崇拜权力,既然手中有权,别人有求于我,逢年过节给我送礼、送钱,是情理当中的事,能够体现出权力的荣耀、地位的尊严。既然社会风气如此,我也不希望成为格格不入、为人不解的人。记得有一次,有人来到我的办公室,他说“感谢你对我工作上的支持,也不知道你缺什么给你扔两个钱买烟抽”,说完就拿出一个信封塞到我的办公桌抽屉里。我连忙将信封还给他,我对他说:“我们之间用不着这个。”我与他来回推搡很长时间,他就是不走,使对方下不来台。面对如此尴尬场面,自以为深谙世理的我,原来紧绷的弦开始松动了,觉得中国人都好讲“面子”,你不敢收他的钱就是不给他“面子”,你不给他“面子 ”就不够朋友。于是为了面子我随手从信封中抽出一叠钱放在抽屉里。后来我才知道我留下了2200元。说句老实话,我当时也有思想斗争,后来转念一想都是朋友间的事,该办的事办了,他们不会借故去害我,出不了什么问题,即便说出了问题,这点钱也只是一般违纪构不上违法,没啥大不了的,存在着一种侥幸心理。然而欲望的闸门一旦开启,就如同打开的潘多拉魔盒,一切都由不得你,因为你拒绝不了第一次,你就很难拒绝第二次。这个人后来又给我送过两次钱,再收下时已经很自然了。   或许是党性原则还起作用,或许是知晓一些党纪条规,在敛财时,我这个人是比较“谨慎”,比较注重分寸的。在收钱时,我从不抱“西瓜”,而只是捡“芝麻”。因为我知道五千元是道“警戒线”,一旦越过,就是违法犯罪。所以我收钱大部分都是五千元以下,而且大部分人送钱似乎摸透了我这个习性,也都掌握这个分寸。另外我收钱时还把握一个原则:一是不收个人的钱,无论帮助他们办了什么事,我绝不收。因为我觉得个人赚钱不容易,还得养家糊口,不能干这昧良心的事,不能让良心背上沉重的十字架。二是不收个体户、包工头的钱,主要是不想同他们打交道,不傍大款,不与他们同流合污。但对那些私交不错有工作往来,有一定地位的熟人、朋友的钱,逢年过节收个两千、三千的也没当回事,看也不看,数也不数,拿过来随手一塞,谈笑间彼此心知肚明地“沟通”了感情。就这样一来二去,我由开始的抵制、推让到慢慢的接受。而且把收礼金看成“顺理成章”的小事,是“人际关系”的正常“礼尚往来”。觉得就算是不正之风也没什么了不得的。正是这种心理,使我收钱时变得心安理得。殊不知法官在量刑时,不只是看你一次收了多少钱,而是和你算总账。当检察官侦讯时间道“某县某局,每年春节前后送一次钱,连续送六年,总计一点二万元”、“某县某厂,春节和你出国时,三年共送钱六次,总计一点一万元”、“市直某局以发奖金的形式三年送钱八千元”、“市直某局春节送礼金一千元,连续六年总计六千元”、“搬家收了多少钱”,“孩子上学收了多少钱?……我当了十一年的副局长,分管上百户企、事业单位。这时我才恍然大悟,知道这样算下去的结果,过去我自以为从某种程度上自己是一个不贪不占的“廉洁”干部。当检察官告诉我搜出的赃款的数额时,连我都大吃一惊,没有想到自己能整出这么多钱来,在漫不经心、不知不觉中跌入了犯罪的深渊。   正如法官在评论我的案件中所说:“景治忠收钱手段一般,没有什么曲折离奇之处,没有利用职权卡、要,其所收受的钱款多集中在过节、过年及出国前后,其所收受的贿赂次数虽然频繁,但每次金额较小,虽多达150次,都是一千元、二千元,很少有超过五千元的;再者,景治忠所收的贿赂中,事后感谢成分比较多,像判决书认定的71人贿赂中,有57人是事后感谢景治忠为单位拨款,而且景治忠收钱后没有挥霍,全部被追缴。应该说,景治忠在心里认为自己‘小毛病’不断,但 ‘大毛病’不犯,仅仅是违纪,不会违法。但是万万没有想到,这些‘小毛病’积累成‘大病’,最终触及法律的‘高压线’”。   红旗出版社副总编黄苇町在我的案件点评中有很精辟的论述。他这样写道:“景治忠的案子很具有典型性,他是一点点地由量变到质变,直到跌进犯罪的深渊。大家都知道,现在一些干部都有‘灰色收入’,不要小看这些‘灰色收入’,要知道‘灰’到一定程度就变‘黑’。其实不正之风危害就在于此。它的隐蔽性很强,危害性又极大,属于委婉型犯罪。景治忠没有大肆腐败,他仅限于要了点、收了点,就是这些积累成多,最终害了他。再者,景治忠的思想深处还有一种攀比心理,他是财政局副局长,作为一级领导干部,他也能看到社会其他人年节收礼。因此,他会产生攀比心理,不管我用不用,钱我得收。因此得到一种心理的满足。景治忠不像社会一些人,腐败是为了自己的畸形消费生活,他不属这种消费主导型腐败,而是心理不平衡腐败,别人也都在腐败,我这点算什么。”他的分析真可谓切中要害。   50多年来,我可以说得上是一帆风顺,自己也很满足。过去工作时常很劳累,但有成就感,日子过得那么充实。没有想到30多年的奋斗,竟这样画上了不圆满的句号。一张十八年刑期的判决书,一瞬间将我定格到七十岁,我一下子感觉到苍老了,什么都完结了,一切责任解除了。当听到我的岳父,一位清廉一辈子的离休老干部由于我的“出事”三次入医院,两年后,在抓我的同一天病逝;当看到八十多岁辛苦一辈子的老母亲,风尘仆仆从百里以外的沈阳来监狱探视时,我的心都碎了,我不但不能报答他们的养育之恩,反而给他们带来莫大的痛苦和伤害,我悔恨交加,我愧对亲友。   我一直想做个好人。我一向认为做官就是保持自己的人格和尊严,要有正气。我从不上企业“没事转转”,不“吃拿卡要”,至于夜总会、歌舞厅更是不去,“下浴池”、“一条龙”、“找小姐”都跟我不沾边,我知道我这么说这么做,有人会说我“装”,我没有“装”,我不想这边贪着,那边夹着尾巴做人。我看到一本省委组织部主办的干部之友杂志报道我的一篇文章中,开篇这样写道:“一个同事眼中的好领导,一个儿子眼中的好父亲,一个妻子眼中的好丈夫,一个所有的人看来都很老实的人”。可现在呢?环顾四周是厚重的铁门、高大的墙壁、密密的电网、威严的目光,我心里感到茫然而惆怅,我为什么没有做成好人,而成为一个职务犯罪的腐败分子呢?想来想去是自己没能守住做人的原则。身居要位的人,各种诱惑时刻摆在那,稍有不慎就可能被拉下水,成为罪恶的俘虏,最终滑入职务犯罪的泥潭,现在我才真切体会到做官与坐牢既远又近,关键在自己的意志和信念,不管人们对我的过去如何评断,现在的这一切只能由我自己来承受。   在监狱中,从监狱长、副监狱长到干警细心与我谈话教育,进行个别施教。特别令我感动的是,监狱还将原来曾经是共产党员的服刑人员在“七一”时组织在一起学习。监狱长代表党组织说,“你们虽然被组织开除了,但党并没有忘记你们,还是关心你们的,对你们是惩前毖后、是治病救人。”我们十分惭愧,愧对党的培养和教育,反而成为人民的罪人。对组织的关怀感到无比的亲切,心情无法用语言表达,只有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洗涤自己丑恶的污迹,与过去的我决裂,和罪恶永别,走向新生,回归社会。   把我走向犯罪道路简单地谈成放松学习和思想改造,不懂法是不全面的。党风廉政建设搞了那么些年,而且反复地学习贯彻,新闻媒体也广为宣传,应该说是警钟长鸣。我走到今天这个地步,关键是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扭曲,偏离了方向。金钱万能、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冲昏了头脑,收下钱时,我出卖的不仅是自己的灵魂、人格和尊严,更是共产党人的光辉形象,领导干部的高尚品质,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现在我常想,人啊人,难道只有坐了牢,才能体验到腐败的苦涩吗?我多么希望这是一场噩梦!更希望早日摆脱厄运!   人生的最大痛苦莫过于失去自由,人生最大的耻辱莫过于失去清白,大家一定要善待真实的人生,珍惜美好的生活,“勿以恶小而为之”我的沉痛教训告诫人们,一定要运用好手中的权力,把握好人生的航舵,对腐败一是要有理智的警觉,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远离职务犯罪的深渊,防止重蹈我的覆辙。

  经历了人间的是是非非,经过三年半的牢狱生活,让我在痛苦中看透、想透、领悟了许多事,心情也平静下来了。我渴望自由、渴望亲情、渴望与家人共享天伦之乐。每当听到狱中广播喇叭播放萨克斯世界名曲《回家》的时候,那种耐人回味、梦魂萦绕的感觉,令我如痴如醉。我本有一个温馨幸福的家庭,可因为我的失足,造成了月圆人不圆的人间悲剧。我想念他们,回家再成为自由人,已经成为我一生中最大的追求。

――辽宁省铁岭市财政局原副局长景治忠的忏悔

编者按:景治忠,男,55岁,辽宁省铁岭市财政局原副局长兼铁岭市资金管理局局长。2002年初,因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有期徒刑18年。下面是他在辽宁省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培训班上的忏悔发言:   作为一名曾经的党员领导干部,我一生中已记不清参加过多少次会议。过去非常熟悉的会议环境,今天对我来说似乎变得那么陌生。站在这里,面对这么多领导,此时此刻的我心情可谓百感交集,虽然这么近的距离我却感觉到如咫尺天涯,现在的我与大家之间那道鸿沟是那么深、那么宽、那么不可逾越!

  记得几年前,铁岭市纪委组织的警示报告会我也曾参加过,收看的是沈阳市副市长马向东、阜新市公安局长毛景祥的腐败警示教育录像片。虽然也感到震惊,但觉得距离我还是很遥远,一次受贿几万、几十万,是我从来没有想过的。可是人生如戏,几年后还是那个我,身份却已经截然不同,原来的政府官员或者说是警示报告的观众,现在却成了反面教员的主角,心里真有说不出来的痛苦。我想通过我的忏悔或许能够给人以警示,避免重蹈覆辙。   当被关进看守所的时候,我有一种跌入万丈深渊的感觉。知道了什么叫天壤之别,懂得了什么叫人生沉浮。当第一次剃去留了几十年的头发时,心里真不是滋味,看到头发飘飘落地,泪水忍不住的向心里流。当喜好清洁的我,二十几天无心剃胡须,由于没有镜子,我不知道自己变成了什么样子,别人是否还能认得出我;当我穿上囚衣,与那些曾嗤之以鼻、不屑为伍的罪犯已无差异时,我的内心比他们更难堪。这些巨大的反差使我透不过气来,感叹人生的无常。不身临其境的人很难有这种切身的感受,但当一切都明白时,为时晚矣!   告别机关,关入监狱,我过去拥有的地位、权力、事业和荣誉,一切都化为乌有,随风而去。不仅由昨日的座上宾,变为今日的阶下囚,同时也失去了幸福、自尊和自由。回首风雨一生,怎么也想不到画上我政治生涯句号的,竟是漫不经心的一个“贪”字。   我出生在沈阳,年轻时是在“广阔天地,大有作为”的岁月中度过的。17岁的我远离家乡,远离亲人,来到法库插队。1970年首批被分配到当地一家煤矿当工人,后来又被选送到学校学习深造,毕业后进入法库县财税局。1980年又调到铁岭地区财政局工作。我不善张扬,只想做好本职工作,尽到自己的应尽义务,做一个善良、诚实、正直的人。经过20年的奋斗,我获得了许多的荣耀,从一个普通的科员一步步升迁,任副科长、科长。1990年担任铁岭市财政局副局长时,年仅39岁的我,是当时铁岭为数不多的年轻局级领导。10年后,我又兼任了铁岭市资金管理局局长,被提为正局级。可以这样说,我的青年时代像一首浪漫的抒情诗,其中不乏激情澎湃、荡气回肠的音符。然而,这首诗在我人过中年的时候,却戛然而止了。   随着市场经济的到来,商品经济浪潮的冲击,社会上开始出现一些消极腐败现象,严重影响了我的价值观、人生观和道德观,造成了我对现行许多事物的曲解和误判。老实说,对社会腐败现象,我也是由痛恨、冷漠、麻木,转而认同、羡慕、直至参与的。就我的家庭经济状况而言,应该说我不缺这些钱,那为什么还要收下呢?我当时觉得,所有的人都崇拜权力,既然手中有权,别人有求于我,逢年过节给我送礼、送钱,是情理当中的事,能够体现出权力的荣耀、地位的尊严。既然社会风气如此,我也不希望成为格格不入、为人不解的人。记得有一次,有人来到我的办公室,他说“感谢你对我工作上的支持,也不知道你缺什么给你扔两个钱买烟抽”,说完就拿出一个信封塞到我的办公桌抽屉里。我连忙将信封还给他,我对他说:“我们之间用不着这个。”我与他来回推搡很长时间,他就是不走,使对方下不来台。面对如此尴尬场面,自以为深谙世理的我,原来紧绷的弦开始松动了,觉得中国人都好讲“面子”,你不敢收他的钱就是不给他“面子”,你不给他“面子 ”就不够朋友。于是为了面子我随手从信封中抽出一叠钱放在抽屉里。后来我才知道我留下了2200元。说句老实话,我当时也有思想斗争,后来转念一想都是朋友间的事,该办的事办了,他们不会借故去害我,出不了什么问题,即便说出了问题,这点钱也只是一般违纪构不上违法,没啥大不了的,存在着一种侥幸心理。然而欲望的闸门一旦开启,就如同打开的潘多拉魔盒,一切都由不得你,因为你拒绝不了第一次,你就很难拒绝第二次。这个人后来又给我送过两次钱,再收下时已经很自然了。   或许是党性原则还起作用,或许是知晓一些党纪条规,在敛财时,我这个人是比较“谨慎”,比较注重分寸的。在收钱时,我从不抱“西瓜”,而只是捡“芝麻”。因为我知道五千元是道“警戒线”,一旦越过,就是违法犯罪。所以我收钱大部分都是五千元以下,而且大部分人送钱似乎摸透了我这个习性,也都掌握这个分寸。另外我收钱时还把握一个原则:一是不收个人的钱,无论帮助他们办了什么事,我绝不收。因为我觉得个人赚钱不容易,还得养家糊口,不能干这昧良心的事,不能让良心背上沉重的十字架。二是不收个体户、包工头的钱,主要是不想同他们打交道,不傍大款,不与他们同流合污。但对那些私交不错有工作往来,有一定地位的熟人、朋友的钱,逢年过节收个两千、三千的也没当回事,看也不看,数也不数,拿过来随手一塞,谈笑间彼此心知肚明地“沟通”了感情。就这样一来二去,我由开始的抵制、推让到慢慢的接受。而且把收礼金看成“顺理成章”的小事,是“人际关系”的正常“礼尚往来”。觉得就算是不正之风也没什么了不得的。正是这种心理,使我收钱时变得心安理得。殊不知法官在量刑时,不只是看你一次收了多少钱,而是和你算总账。当检察官侦讯时间道“某县某局,每年春节前后送一次钱,连续送六年,总计一点二万元”、“某县某厂,春节和你出国时,三年共送钱六次,总计一点一万元”、“市直某局以发奖金的形式三年送钱八千元”、“市直某局春节送礼金一千元,连续六年总计六千元”、“搬家收了多少钱”,“孩子上学收了多少钱?……我当了十一年的副局长,分管上百户企、事业单位。这时我才恍然大悟,知道这样算下去的结果,过去我自以为从某种程度上自己是一个不贪不占的“廉洁”干部。当检察官告诉我搜出的赃款的数额时,连我都大吃一惊,没有想到自己能整出这么多钱来,在漫不经心、不知不觉中跌入了犯罪的深渊。   正如法官在评论我的案件中所说:“景治忠收钱手段一般,没有什么曲折离奇之处,没有利用职权卡、要,其所收受的钱款多集中在过节、过年及出国前后,其所收受的贿赂次数虽然频繁,但每次金额较小,虽多达150次,都是一千元、二千元,很少有超过五千元的;再者,景治忠所收的贿赂中,事后感谢成分比较多,像判决书认定的71人贿赂中,有57人是事后感谢景治忠为单位拨款,而且景治忠收钱后没有挥霍,全部被追缴。应该说,景治忠在心里认为自己‘小毛病’不断,但 ‘大毛病’不犯,仅仅是违纪,不会违法。但是万万没有想到,这些‘小毛病’积累成‘大病’,最终触及法律的‘高压线’”。   红旗出版社副总编黄苇町在我的案件点评中有很精辟的论述。他这样写道:“景治忠的案子很具有典型性,他是一点点地由量变到质变,直到跌进犯罪的深渊。大家都知道,现在一些干部都有‘灰色收入’,不要小看这些‘灰色收入’,要知道‘灰’到一定程度就变‘黑’。其实不正之风危害就在于此。它的隐蔽性很强,危害性又极大,属于委婉型犯罪。景治忠没有大肆腐败,他仅限于要了点、收了点,就是这些积累成多,最终害了他。再者,景治忠的思想深处还有一种攀比心理,他是财政局副局长,作为一级领导干部,他也能看到社会其他人年节收礼。因此,他会产生攀比心理,不管我用不用,钱我得收。因此得到一种心理的满足。景治忠不像社会一些人,腐败是为了自己的畸形消费生活,他不属这种消费主导型腐败,而是心理不平衡腐败,别人也都在腐败,我这点算什么。”他的分析真可谓切中要害。   50多年来,我可以说得上是一帆风顺,自己也很满足。过去工作时常很劳累,但有成就感,日子过得那么充实。没有想到30多年的奋斗,竟这样画上了不圆满的句号。一张十八年刑期的判决书,一瞬间将我定格到七十岁,我一下子感觉到苍老了,什么都完结了,一切责任解除了。当听到我的岳父,一位清廉一辈子的离休老干部由于我的“出事”三次入医院,两年后,在抓我的同一天病逝;当看到八十多岁辛苦一辈子的老母亲,风尘仆仆从百里以外的沈阳来监狱探视时,我的心都碎了,我不但不能报答他们的养育之恩,反而给他们带来莫大的痛苦和伤害,我悔恨交加,我愧对亲友。   我一直想做个好人。我一向认为做官就是保持自己的人格和尊严,要有正气。我从不上企业“没事转转”,不“吃拿卡要”,至于夜总会、歌舞厅更是不去,“下浴池”、“一条龙”、“找小姐”都跟我不沾边,我知道我这么说这么做,有人会说我“装”,我没有“装”,我不想这边贪着,那边夹着尾巴做人。我看到一本省委组织部主办的干部之友杂志报道我的一篇文章中,开篇这样写道:“一个同事眼中的好领导,一个儿子眼中的好父亲,一个妻子眼中的好丈夫,一个所有的人看来都很老实的人”。可现在呢?环顾四周是厚重的铁门、高大的墙壁、密密的电网、威严的目光,我心里感到茫然而惆怅,我为什么没有做成好人,而成为一个职务犯罪的腐败分子呢?想来想去是自己没能守住做人的原则。身居要位的人,各种诱惑时刻摆在那,稍有不慎就可能被拉下水,成为罪恶的俘虏,最终滑入职务犯罪的泥潭,现在我才真切体会到做官与坐牢既远又近,关键在自己的意志和信念,不管人们对我的过去如何评断,现在的这一切只能由我自己来承受。   在监狱中,从监狱长、副监狱长到干警细心与我谈话教育,进行个别施教。特别令我感动的是,监狱还将原来曾经是共产党员的服刑人员在“七一”时组织在一起学习。监狱长代表党组织说,“你们虽然被组织开除了,但党并没有忘记你们,还是关心你们的,对你们是惩前毖后、是治病救人。”我们十分惭愧,愧对党的培养和教育,反而成为人民的罪人。对组织的关怀感到无比的亲切,心情无法用语言表达,只有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洗涤自己丑恶的污迹,与过去的我决裂,和罪恶永别,走向新生,回归社会。   把我走向犯罪道路简单地谈成放松学习和思想改造,不懂法是不全面的。党风廉政建设搞了那么些年,而且反复地学习贯彻,新闻媒体也广为宣传,应该说是警钟长鸣。我走到今天这个地步,关键是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扭曲,偏离了方向。金钱万能、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冲昏了头脑,收下钱时,我出卖的不仅是自己的灵魂、人格和尊严,更是共产党人的光辉形象,领导干部的高尚品质,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现在我常想,人啊人,难道只有坐了牢,才能体验到腐败的苦涩吗?我多么希望这是一场噩梦!更希望早日摆脱厄运!   人生的最大痛苦莫过于失去自由,人生最大的耻辱莫过于失去清白,大家一定要善待真实的人生,珍惜美好的生活,“勿以恶小而为之”我的沉痛教训告诫人们,一定要运用好手中的权力,把握好人生的航舵,对腐败一是要有理智的警觉,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远离职务犯罪的深渊,防止重蹈我的覆辙。

  经历了人间的是是非非,经过三年半的牢狱生活,让我在痛苦中看透、想透、领悟了许多事,心情也平静下来了。我渴望自由、渴望亲情、渴望与家人共享天伦之乐。每当听到狱中广播喇叭播放萨克斯世界名曲《回家》的时候,那种耐人回味、梦魂萦绕的感觉,令我如痴如醉。我本有一个温馨幸福的家庭,可因为我的失足,造成了月圆人不圆的人间悲剧。我想念他们,回家再成为自由人,已经成为我一生中最大的追求。

――辽宁省铁岭市财政局原副局长景治忠的忏悔

编者按:景治忠,男,55岁,辽宁省铁岭市财政局原副局长兼铁岭市资金管理局局长。2002年初,因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有期徒刑18年。下面是他在辽宁省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培训班上的忏悔发言:   作为一名曾经的党员领导干部,我一生中已记不清参加过多少次会议。过去非常熟悉的会议环境,今天对我来说似乎变得那么陌生。站在这里,面对这么多领导,此时此刻的我心情可谓百感交集,虽然这么近的距离我却感觉到如咫尺天涯,现在的我与大家之间那道鸿沟是那么深、那么宽、那么不可逾越!

  记得几年前,铁岭市纪委组织的警示报告会我也曾参加过,收看的是沈阳市副市长马向东、阜新市公安局长毛景祥的腐败警示教育录像片。虽然也感到震惊,但觉得距离我还是很遥远,一次受贿几万、几十万,是我从来没有想过的。可是人生如戏,几年后还是那个我,身份却已经截然不同,原来的政府官员或者说是警示报告的观众,现在却成了反面教员的主角,心里真有说不出来的痛苦。我想通过我的忏悔或许能够给人以警示,避免重蹈覆辙。   当被关进看守所的时候,我有一种跌入万丈深渊的感觉。知道了什么叫天壤之别,懂得了什么叫人生沉浮。当第一次剃去留了几十年的头发时,心里真不是滋味,看到头发飘飘落地,泪水忍不住的向心里流。当喜好清洁的我,二十几天无心剃胡须,由于没有镜子,我不知道自己变成了什么样子,别人是否还能认得出我;当我穿上囚衣,与那些曾嗤之以鼻、不屑为伍的罪犯已无差异时,我的内心比他们更难堪。这些巨大的反差使我透不过气来,感叹人生的无常。不身临其境的人很难有这种切身的感受,但当一切都明白时,为时晚矣!   告别机关,关入监狱,我过去拥有的地位、权力、事业和荣誉,一切都化为乌有,随风而去。不仅由昨日的座上宾,变为今日的阶下囚,同时也失去了幸福、自尊和自由。回首风雨一生,怎么也想不到画上我政治生涯句号的,竟是漫不经心的一个“贪”字。   我出生在沈阳,年轻时是在“广阔天地,大有作为”的岁月中度过的。17岁的我远离家乡,远离亲人,来到法库插队。1970年首批被分配到当地一家煤矿当工人,后来又被选送到学校学习深造,毕业后进入法库县财税局。1980年又调到铁岭地区财政局工作。我不善张扬,只想做好本职工作,尽到自己的应尽义务,做一个善良、诚实、正直的人。经过20年的奋斗,我获得了许多的荣耀,从一个普通的科员一步步升迁,任副科长、科长。1990年担任铁岭市财政局副局长时,年仅39岁的我,是当时铁岭为数不多的年轻局级领导。10年后,我又兼任了铁岭市资金管理局局长,被提为正局级。可以这样说,我的青年时代像一首浪漫的抒情诗,其中不乏激情澎湃、荡气回肠的音符。然而,这首诗在我人过中年的时候,却戛然而止了。   随着市场经济的到来,商品经济浪潮的冲击,社会上开始出现一些消极腐败现象,严重影响了我的价值观、人生观和道德观,造成了我对现行许多事物的曲解和误判。老实说,对社会腐败现象,我也是由痛恨、冷漠、麻木,转而认同、羡慕、直至参与的。就我的家庭经济状况而言,应该说我不缺这些钱,那为什么还要收下呢?我当时觉得,所有的人都崇拜权力,既然手中有权,别人有求于我,逢年过节给我送礼、送钱,是情理当中的事,能够体现出权力的荣耀、地位的尊严。既然社会风气如此,我也不希望成为格格不入、为人不解的人。记得有一次,有人来到我的办公室,他说“感谢你对我工作上的支持,也不知道你缺什么给你扔两个钱买烟抽”,说完就拿出一个信封塞到我的办公桌抽屉里。我连忙将信封还给他,我对他说:“我们之间用不着这个。”我与他来回推搡很长时间,他就是不走,使对方下不来台。面对如此尴尬场面,自以为深谙世理的我,原来紧绷的弦开始松动了,觉得中国人都好讲“面子”,你不敢收他的钱就是不给他“面子”,你不给他“面子 ”就不够朋友。于是为了面子我随手从信封中抽出一叠钱放在抽屉里。后来我才知道我留下了2200元。说句老实话,我当时也有思想斗争,后来转念一想都是朋友间的事,该办的事办了,他们不会借故去害我,出不了什么问题,即便说出了问题,这点钱也只是一般违纪构不上违法,没啥大不了的,存在着一种侥幸心理。然而欲望的闸门一旦开启,就如同打开的潘多拉魔盒,一切都由不得你,因为你拒绝不了第一次,你就很难拒绝第二次。这个人后来又给我送过两次钱,再收下时已经很自然了。   或许是党性原则还起作用,或许是知晓一些党纪条规,在敛财时,我这个人是比较“谨慎”,比较注重分寸的。在收钱时,我从不抱“西瓜”,而只是捡“芝麻”。因为我知道五千元是道“警戒线”,一旦越过,就是违法犯罪。所以我收钱大部分都是五千元以下,而且大部分人送钱似乎摸透了我这个习性,也都掌握这个分寸。另外我收钱时还把握一个原则:一是不收个人的钱,无论帮助他们办了什么事,我绝不收。因为我觉得个人赚钱不容易,还得养家糊口,不能干这昧良心的事,不能让良心背上沉重的十字架。二是不收个体户、包工头的钱,主要是不想同他们打交道,不傍大款,不与他们同流合污。但对那些私交不错有工作往来,有一定地位的熟人、朋友的钱,逢年过节收个两千、三千的也没当回事,看也不看,数也不数,拿过来随手一塞,谈笑间彼此心知肚明地“沟通”了感情。就这样一来二去,我由开始的抵制、推让到慢慢的接受。而且把收礼金看成“顺理成章”的小事,是“人际关系”的正常“礼尚往来”。觉得就算是不正之风也没什么了不得的。正是这种心理,使我收钱时变得心安理得。殊不知法官在量刑时,不只是看你一次收了多少钱,而是和你算总账。当检察官侦讯时间道“某县某局,每年春节前后送一次钱,连续送六年,总计一点二万元”、“某县某厂,春节和你出国时,三年共送钱六次,总计一点一万元”、“市直某局以发奖金的形式三年送钱八千元”、“市直某局春节送礼金一千元,连续六年总计六千元”、“搬家收了多少钱”,“孩子上学收了多少钱?……我当了十一年的副局长,分管上百户企、事业单位。这时我才恍然大悟,知道这样算下去的结果,过去我自以为从某种程度上自己是一个不贪不占的“廉洁”干部。当检察官告诉我搜出的赃款的数额时,连我都大吃一惊,没有想到自己能整出这么多钱来,在漫不经心、不知不觉中跌入了犯罪的深渊。   正如法官在评论我的案件中所说:“景治忠收钱手段一般,没有什么曲折离奇之处,没有利用职权卡、要,其所收受的钱款多集中在过节、过年及出国前后,其所收受的贿赂次数虽然频繁,但每次金额较小,虽多达150次,都是一千元、二千元,很少有超过五千元的;再者,景治忠所收的贿赂中,事后感谢成分比较多,像判决书认定的71人贿赂中,有57人是事后感谢景治忠为单位拨款,而且景治忠收钱后没有挥霍,全部被追缴。应该说,景治忠在心里认为自己‘小毛病’不断,但 ‘大毛病’不犯,仅仅是违纪,不会违法。但是万万没有想到,这些‘小毛病’积累成‘大病’,最终触及法律的‘高压线’”。   红旗出版社副总编黄苇町在我的案件点评中有很精辟的论述。他这样写道:“景治忠的案子很具有典型性,他是一点点地由量变到质变,直到跌进犯罪的深渊。大家都知道,现在一些干部都有‘灰色收入’,不要小看这些‘灰色收入’,要知道‘灰’到一定程度就变‘黑’。其实不正之风危害就在于此。它的隐蔽性很强,危害性又极大,属于委婉型犯罪。景治忠没有大肆腐败,他仅限于要了点、收了点,就是这些积累成多,最终害了他。再者,景治忠的思想深处还有一种攀比心理,他是财政局副局长,作为一级领导干部,他也能看到社会其他人年节收礼。因此,他会产生攀比心理,不管我用不用,钱我得收。因此得到一种心理的满足。景治忠不像社会一些人,腐败是为了自己的畸形消费生活,他不属这种消费主导型腐败,而是心理不平衡腐败,别人也都在腐败,我这点算什么。”他的分析真可谓切中要害。   50多年来,我可以说得上是一帆风顺,自己也很满足。过去工作时常很劳累,但有成就感,日子过得那么充实。没有想到30多年的奋斗,竟这样画上了不圆满的句号。一张十八年刑期的判决书,一瞬间将我定格到七十岁,我一下子感觉到苍老了,什么都完结了,一切责任解除了。当听到我的岳父,一位清廉一辈子的离休老干部由于我的“出事”三次入医院,两年后,在抓我的同一天病逝;当看到八十多岁辛苦一辈子的老母亲,风尘仆仆从百里以外的沈阳来监狱探视时,我的心都碎了,我不但不能报答他们的养育之恩,反而给他们带来莫大的痛苦和伤害,我悔恨交加,我愧对亲友。   我一直想做个好人。我一向认为做官就是保持自己的人格和尊严,要有正气。我从不上企业“没事转转”,不“吃拿卡要”,至于夜总会、歌舞厅更是不去,“下浴池”、“一条龙”、“找小姐”都跟我不沾边,我知道我这么说这么做,有人会说我“装”,我没有“装”,我不想这边贪着,那边夹着尾巴做人。我看到一本省委组织部主办的干部之友杂志报道我的一篇文章中,开篇这样写道:“一个同事眼中的好领导,一个儿子眼中的好父亲,一个妻子眼中的好丈夫,一个所有的人看来都很老实的人”。可现在呢?环顾四周是厚重的铁门、高大的墙壁、密密的电网、威严的目光,我心里感到茫然而惆怅,我为什么没有做成好人,而成为一个职务犯罪的腐败分子呢?想来想去是自己没能守住做人的原则。身居要位的人,各种诱惑时刻摆在那,稍有不慎就可能被拉下水,成为罪恶的俘虏,最终滑入职务犯罪的泥潭,现在我才真切体会到做官与坐牢既远又近,关键在自己的意志和信念,不管人们对我的过去如何评断,现在的这一切只能由我自己来承受。   在监狱中,从监狱长、副监狱长到干警细心与我谈话教育,进行个别施教。特别令我感动的是,监狱还将原来曾经是共产党员的服刑人员在“七一”时组织在一起学习。监狱长代表党组织说,“你们虽然被组织开除了,但党并没有忘记你们,还是关心你们的,对你们是惩前毖后、是治病救人。”我们十分惭愧,愧对党的培养和教育,反而成为人民的罪人。对组织的关怀感到无比的亲切,心情无法用语言表达,只有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洗涤自己丑恶的污迹,与过去的我决裂,和罪恶永别,走向新生,回归社会。   把我走向犯罪道路简单地谈成放松学习和思想改造,不懂法是不全面的。党风廉政建设搞了那么些年,而且反复地学习贯彻,新闻媒体也广为宣传,应该说是警钟长鸣。我走到今天这个地步,关键是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扭曲,偏离了方向。金钱万能、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冲昏了头脑,收下钱时,我出卖的不仅是自己的灵魂、人格和尊严,更是共产党人的光辉形象,领导干部的高尚品质,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现在我常想,人啊人,难道只有坐了牢,才能体验到腐败的苦涩吗?我多么希望这是一场噩梦!更希望早日摆脱厄运!   人生的最大痛苦莫过于失去自由,人生最大的耻辱莫过于失去清白,大家一定要善待真实的人生,珍惜美好的生活,“勿以恶小而为之”我的沉痛教训告诫人们,一定要运用好手中的权力,把握好人生的航舵,对腐败一是要有理智的警觉,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远离职务犯罪的深渊,防止重蹈我的覆辙。

  经历了人间的是是非非,经过三年半的牢狱生活,让我在痛苦中看透、想透、领悟了许多事,心情也平静下来了。我渴望自由、渴望亲情、渴望与家人共享天伦之乐。每当听到狱中广播喇叭播放萨克斯世界名曲《回家》的时候,那种耐人回味、梦魂萦绕的感觉,令我如痴如醉。我本有一个温馨幸福的家庭,可因为我的失足,造成了月圆人不圆的人间悲剧。我想念他们,回家再成为自由人,已经成为我一生中最大的追求。

――辽宁省铁岭市财政局原副局长景治忠的忏悔

编者按:景治忠,男,55岁,辽宁省铁岭市财政局原副局长兼铁岭市资金管理局局长。2002年初,因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有期徒刑18年。下面是他在辽宁省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培训班上的忏悔发言:   作为一名曾经的党员领导干部,我一生中已记不清参加过多少次会议。过去非常熟悉的会议环境,今天对我来说似乎变得那么陌生。站在这里,面对这么多领导,此时此刻的我心情可谓百感交集,虽然这么近的距离我却感觉到如咫尺天涯,现在的我与大家之间那道鸿沟是那么深、那么宽、那么不可逾越!

  记得几年前,铁岭市纪委组织的警示报告会我也曾参加过,收看的是沈阳市副市长马向东、阜新市公安局长毛景祥的腐败警示教育录像片。虽然也感到震惊,但觉得距离我还是很遥远,一次受贿几万、几十万,是我从来没有想过的。可是人生如戏,几年后还是那个我,身份却已经截然不同,原来的政府官员或者说是警示报告的观众,现在却成了反面教员的主角,心里真有说不出来的痛苦。我想通过我的忏悔或许能够给人以警示,避免重蹈覆辙。   当被关进看守所的时候,我有一种跌入万丈深渊的感觉。知道了什么叫天壤之别,懂得了什么叫人生沉浮。当第一次剃去留了几十年的头发时,心里真不是滋味,看到头发飘飘落地,泪水忍不住的向心里流。当喜好清洁的我,二十几天无心剃胡须,由于没有镜子,我不知道自己变成了什么样子,别人是否还能认得出我;当我穿上囚衣,与那些曾嗤之以鼻、不屑为伍的罪犯已无差异时,我的内心比他们更难堪。这些巨大的反差使我透不过气来,感叹人生的无常。不身临其境的人很难有这种切身的感受,但当一切都明白时,为时晚矣!   告别机关,关入监狱,我过去拥有的地位、权力、事业和荣誉,一切都化为乌有,随风而去。不仅由昨日的座上宾,变为今日的阶下囚,同时也失去了幸福、自尊和自由。回首风雨一生,怎么也想不到画上我政治生涯句号的,竟是漫不经心的一个“贪”字。   我出生在沈阳,年轻时是在“广阔天地,大有作为”的岁月中度过的。17岁的我远离家乡,远离亲人,来到法库插队。1970年首批被分配到当地一家煤矿当工人,后来又被选送到学校学习深造,毕业后进入法库县财税局。1980年又调到铁岭地区财政局工作。我不善张扬,只想做好本职工作,尽到自己的应尽义务,做一个善良、诚实、正直的人。经过20年的奋斗,我获得了许多的荣耀,从一个普通的科员一步步升迁,任副科长、科长。1990年担任铁岭市财政局副局长时,年仅39岁的我,是当时铁岭为数不多的年轻局级领导。10年后,我又兼任了铁岭市资金管理局局长,被提为正局级。可以这样说,我的青年时代像一首浪漫的抒情诗,其中不乏激情澎湃、荡气回肠的音符。然而,这首诗在我人过中年的时候,却戛然而止了。   随着市场经济的到来,商品经济浪潮的冲击,社会上开始出现一些消极腐败现象,严重影响了我的价值观、人生观和道德观,造成了我对现行许多事物的曲解和误判。老实说,对社会腐败现象,我也是由痛恨、冷漠、麻木,转而认同、羡慕、直至参与的。就我的家庭经济状况而言,应该说我不缺这些钱,那为什么还要收下呢?我当时觉得,所有的人都崇拜权力,既然手中有权,别人有求于我,逢年过节给我送礼、送钱,是情理当中的事,能够体现出权力的荣耀、地位的尊严。既然社会风气如此,我也不希望成为格格不入、为人不解的人。记得有一次,有人来到我的办公室,他说“感谢你对我工作上的支持,也不知道你缺什么给你扔两个钱买烟抽”,说完就拿出一个信封塞到我的办公桌抽屉里。我连忙将信封还给他,我对他说:“我们之间用不着这个。”我与他来回推搡很长时间,他就是不走,使对方下不来台。面对如此尴尬场面,自以为深谙世理的我,原来紧绷的弦开始松动了,觉得中国人都好讲“面子”,你不敢收他的钱就是不给他“面子”,你不给他“面子 ”就不够朋友。于是为了面子我随手从信封中抽出一叠钱放在抽屉里。后来我才知道我留下了2200元。说句老实话,我当时也有思想斗争,后来转念一想都是朋友间的事,该办的事办了,他们不会借故去害我,出不了什么问题,即便说出了问题,这点钱也只是一般违纪构不上违法,没啥大不了的,存在着一种侥幸心理。然而欲望的闸门一旦开启,就如同打开的潘多拉魔盒,一切都由不得你,因为你拒绝不了第一次,你就很难拒绝第二次。这个人后来又给我送过两次钱,再收下时已经很自然了。   或许是党性原则还起作用,或许是知晓一些党纪条规,在敛财时,我这个人是比较“谨慎”,比较注重分寸的。在收钱时,我从不抱“西瓜”,而只是捡“芝麻”。因为我知道五千元是道“警戒线”,一旦越过,就是违法犯罪。所以我收钱大部分都是五千元以下,而且大部分人送钱似乎摸透了我这个习性,也都掌握这个分寸。另外我收钱时还把握一个原则:一是不收个人的钱,无论帮助他们办了什么事,我绝不收。因为我觉得个人赚钱不容易,还得养家糊口,不能干这昧良心的事,不能让良心背上沉重的十字架。二是不收个体户、包工头的钱,主要是不想同他们打交道,不傍大款,不与他们同流合污。但对那些私交不错有工作往来,有一定地位的熟人、朋友的钱,逢年过节收个两千、三千的也没当回事,看也不看,数也不数,拿过来随手一塞,谈笑间彼此心知肚明地“沟通”了感情。就这样一来二去,我由开始的抵制、推让到慢慢的接受。而且把收礼金看成“顺理成章”的小事,是“人际关系”的正常“礼尚往来”。觉得就算是不正之风也没什么了不得的。正是这种心理,使我收钱时变得心安理得。殊不知法官在量刑时,不只是看你一次收了多少钱,而是和你算总账。当检察官侦讯时间道“某县某局,每年春节前后送一次钱,连续送六年,总计一点二万元”、“某县某厂,春节和你出国时,三年共送钱六次,总计一点一万元”、“市直某局以发奖金的形式三年送钱八千元”、“市直某局春节送礼金一千元,连续六年总计六千元”、“搬家收了多少钱”,“孩子上学收了多少钱?……我当了十一年的副局长,分管上百户企、事业单位。这时我才恍然大悟,知道这样算下去的结果,过去我自以为从某种程度上自己是一个不贪不占的“廉洁”干部。当检察官告诉我搜出的赃款的数额时,连我都大吃一惊,没有想到自己能整出这么多钱来,在漫不经心、不知不觉中跌入了犯罪的深渊。   正如法官在评论我的案件中所说:“景治忠收钱手段一般,没有什么曲折离奇之处,没有利用职权卡、要,其所收受的钱款多集中在过节、过年及出国前后,其所收受的贿赂次数虽然频繁,但每次金额较小,虽多达150次,都是一千元、二千元,很少有超过五千元的;再者,景治忠所收的贿赂中,事后感谢成分比较多,像判决书认定的71人贿赂中,有57人是事后感谢景治忠为单位拨款,而且景治忠收钱后没有挥霍,全部被追缴。应该说,景治忠在心里认为自己‘小毛病’不断,但 ‘大毛病’不犯,仅仅是违纪,不会违法。但是万万没有想到,这些‘小毛病’积累成‘大病’,最终触及法律的‘高压线’”。   红旗出版社副总编黄苇町在我的案件点评中有很精辟的论述。他这样写道:“景治忠的案子很具有典型性,他是一点点地由量变到质变,直到跌进犯罪的深渊。大家都知道,现在一些干部都有‘灰色收入’,不要小看这些‘灰色收入’,要知道‘灰’到一定程度就变‘黑’。其实不正之风危害就在于此。它的隐蔽性很强,危害性又极大,属于委婉型犯罪。景治忠没有大肆腐败,他仅限于要了点、收了点,就是这些积累成多,最终害了他。再者,景治忠的思想深处还有一种攀比心理,他是财政局副局长,作为一级领导干部,他也能看到社会其他人年节收礼。因此,他会产生攀比心理,不管我用不用,钱我得收。因此得到一种心理的满足。景治忠不像社会一些人,腐败是为了自己的畸形消费生活,他不属这种消费主导型腐败,而是心理不平衡腐败,别人也都在腐败,我这点算什么。”他的分析真可谓切中要害。   50多年来,我可以说得上是一帆风顺,自己也很满足。过去工作时常很劳累,但有成就感,日子过得那么充实。没有想到30多年的奋斗,竟这样画上了不圆满的句号。一张十八年刑期的判决书,一瞬间将我定格到七十岁,我一下子感觉到苍老了,什么都完结了,一切责任解除了。当听到我的岳父,一位清廉一辈子的离休老干部由于我的“出事”三次入医院,两年后,在抓我的同一天病逝;当看到八十多岁辛苦一辈子的老母亲,风尘仆仆从百里以外的沈阳来监狱探视时,我的心都碎了,我不但不能报答他们的养育之恩,反而给他们带来莫大的痛苦和伤害,我悔恨交加,我愧对亲友。   我一直想做个好人。我一向认为做官就是保持自己的人格和尊严,要有正气。我从不上企业“没事转转”,不“吃拿卡要”,至于夜总会、歌舞厅更是不去,“下浴池”、“一条龙”、“找小姐”都跟我不沾边,我知道我这么说这么做,有人会说我“装”,我没有“装”,我不想这边贪着,那边夹着尾巴做人。我看到一本省委组织部主办的干部之友杂志报道我的一篇文章中,开篇这样写道:“一个同事眼中的好领导,一个儿子眼中的好父亲,一个妻子眼中的好丈夫,一个所有的人看来都很老实的人”。可现在呢?环顾四周是厚重的铁门、高大的墙壁、密密的电网、威严的目光,我心里感到茫然而惆怅,我为什么没有做成好人,而成为一个职务犯罪的腐败分子呢?想来想去是自己没能守住做人的原则。身居要位的人,各种诱惑时刻摆在那,稍有不慎就可能被拉下水,成为罪恶的俘虏,最终滑入职务犯罪的泥潭,现在我才真切体会到做官与坐牢既远又近,关键在自己的意志和信念,不管人们对我的过去如何评断,现在的这一切只能由我自己来承受。   在监狱中,从监狱长、副监狱长到干警细心与我谈话教育,进行个别施教。特别令我感动的是,监狱还将原来曾经是共产党员的服刑人员在“七一”时组织在一起学习。监狱长代表党组织说,“你们虽然被组织开除了,但党并没有忘记你们,还是关心你们的,对你们是惩前毖后、是治病救人。”我们十分惭愧,愧对党的培养和教育,反而成为人民的罪人。对组织的关怀感到无比的亲切,心情无法用语言表达,只有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洗涤自己丑恶的污迹,与过去的我决裂,和罪恶永别,走向新生,回归社会。   把我走向犯罪道路简单地谈成放松学习和思想改造,不懂法是不全面的。党风廉政建设搞了那么些年,而且反复地学习贯彻,新闻媒体也广为宣传,应该说是警钟长鸣。我走到今天这个地步,关键是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扭曲,偏离了方向。金钱万能、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冲昏了头脑,收下钱时,我出卖的不仅是自己的灵魂、人格和尊严,更是共产党人的光辉形象,领导干部的高尚品质,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现在我常想,人啊人,难道只有坐了牢,才能体验到腐败的苦涩吗?我多么希望这是一场噩梦!更希望早日摆脱厄运!   人生的最大痛苦莫过于失去自由,人生最大的耻辱莫过于失去清白,大家一定要善待真实的人生,珍惜美好的生活,“勿以恶小而为之”我的沉痛教训告诫人们,一定要运用好手中的权力,把握好人生的航舵,对腐败一是要有理智的警觉,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远离职务犯罪的深渊,防止重蹈我的覆辙。

  经历了人间的是是非非,经过三年半的牢狱生活,让我在痛苦中看透、想透、领悟了许多事,心情也平静下来了。我渴望自由、渴望亲情、渴望与家人共享天伦之乐。每当听到狱中广播喇叭播放萨克斯世界名曲《回家》的时候,那种耐人回味、梦魂萦绕的感觉,令我如痴如醉。我本有一个温馨幸福的家庭,可因为我的失足,造成了月圆人不圆的人间悲剧。我想念他们,回家再成为自由人,已经成为我一生中最大的追求。

――辽宁省铁岭市财政局原副局长景治忠的忏悔

编者按:景治忠,男,55岁,辽宁省铁岭市财政局原副局长兼铁岭市资金管理局局长。2002年初,因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有期徒刑18年。下面是他在辽宁省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培训班上的忏悔发言:   作为一名曾经的党员领导干部,我一生中已记不清参加过多少次会议。过去非常熟悉的会议环境,今天对我来说似乎变得那么陌生。站在这里,面对这么多领导,此时此刻的我心情可谓百感交集,虽然这么近的距离我却感觉到如咫尺天涯,现在的我与大家之间那道鸿沟是那么深、那么宽、那么不可逾越!

  记得几年前,铁岭市纪委组织的警示报告会我也曾参加过,收看的是沈阳市副市长马向东、阜新市公安局长毛景祥的腐败警示教育录像片。虽然也感到震惊,但觉得距离我还是很遥远,一次受贿几万、几十万,是我从来没有想过的。可是人生如戏,几年后还是那个我,身份却已经截然不同,原来的政府官员或者说是警示报告的观众,现在却成了反面教员的主角,心里真有说不出来的痛苦。我想通过我的忏悔或许能够给人以警示,避免重蹈覆辙。   当被关进看守所的时候,我有一种跌入万丈深渊的感觉。知道了什么叫天壤之别,懂得了什么叫人生沉浮。当第一次剃去留了几十年的头发时,心里真不是滋味,看到头发飘飘落地,泪水忍不住的向心里流。当喜好清洁的我,二十几天无心剃胡须,由于没有镜子,我不知道自己变成了什么样子,别人是否还能认得出我;当我穿上囚衣,与那些曾嗤之以鼻、不屑为伍的罪犯已无差异时,我的内心比他们更难堪。这些巨大的反差使我透不过气来,感叹人生的无常。不身临其境的人很难有这种切身的感受,但当一切都明白时,为时晚矣!   告别机关,关入监狱,我过去拥有的地位、权力、事业和荣誉,一切都化为乌有,随风而去。不仅由昨日的座上宾,变为今日的阶下囚,同时也失去了幸福、自尊和自由。回首风雨一生,怎么也想不到画上我政治生涯句号的,竟是漫不经心的一个“贪”字。   我出生在沈阳,年轻时是在“广阔天地,大有作为”的岁月中度过的。17岁的我远离家乡,远离亲人,来到法库插队。1970年首批被分配到当地一家煤矿当工人,后来又被选送到学校学习深造,毕业后进入法库县财税局。1980年又调到铁岭地区财政局工作。我不善张扬,只想做好本职工作,尽到自己的应尽义务,做一个善良、诚实、正直的人。经过20年的奋斗,我获得了许多的荣耀,从一个普通的科员一步步升迁,任副科长、科长。1990年担任铁岭市财政局副局长时,年仅39岁的我,是当时铁岭为数不多的年轻局级领导。10年后,我又兼任了铁岭市资金管理局局长,被提为正局级。可以这样说,我的青年时代像一首浪漫的抒情诗,其中不乏激情澎湃、荡气回肠的音符。然而,这首诗在我人过中年的时候,却戛然而止了。   随着市场经济的到来,商品经济浪潮的冲击,社会上开始出现一些消极腐败现象,严重影响了我的价值观、人生观和道德观,造成了我对现行许多事物的曲解和误判。老实说,对社会腐败现象,我也是由痛恨、冷漠、麻木,转而认同、羡慕、直至参与的。就我的家庭经济状况而言,应该说我不缺这些钱,那为什么还要收下呢?我当时觉得,所有的人都崇拜权力,既然手中有权,别人有求于我,逢年过节给我送礼、送钱,是情理当中的事,能够体现出权力的荣耀、地位的尊严。既然社会风气如此,我也不希望成为格格不入、为人不解的人。记得有一次,有人来到我的办公室,他说“感谢你对我工作上的支持,也不知道你缺什么给你扔两个钱买烟抽”,说完就拿出一个信封塞到我的办公桌抽屉里。我连忙将信封还给他,我对他说:“我们之间用不着这个。”我与他来回推搡很长时间,他就是不走,使对方下不来台。面对如此尴尬场面,自以为深谙世理的我,原来紧绷的弦开始松动了,觉得中国人都好讲“面子”,你不敢收他的钱就是不给他“面子”,你不给他“面子 ”就不够朋友。于是为了面子我随手从信封中抽出一叠钱放在抽屉里。后来我才知道我留下了2200元。说句老实话,我当时也有思想斗争,后来转念一想都是朋友间的事,该办的事办了,他们不会借故去害我,出不了什么问题,即便说出了问题,这点钱也只是一般违纪构不上违法,没啥大不了的,存在着一种侥幸心理。然而欲望的闸门一旦开启,就如同打开的潘多拉魔盒,一切都由不得你,因为你拒绝不了第一次,你就很难拒绝第二次。这个人后来又给我送过两次钱,再收下时已经很自然了。   或许是党性原则还起作用,或许是知晓一些党纪条规,在敛财时,我这个人是比较“谨慎”,比较注重分寸的。在收钱时,我从不抱“西瓜”,而只是捡“芝麻”。因为我知道五千元是道“警戒线”,一旦越过,就是违法犯罪。所以我收钱大部分都是五千元以下,而且大部分人送钱似乎摸透了我这个习性,也都掌握这个分寸。另外我收钱时还把握一个原则:一是不收个人的钱,无论帮助他们办了什么事,我绝不收。因为我觉得个人赚钱不容易,还得养家糊口,不能干这昧良心的事,不能让良心背上沉重的十字架。二是不收个体户、包工头的钱,主要是不想同他们打交道,不傍大款,不与他们同流合污。但对那些私交不错有工作往来,有一定地位的熟人、朋友的钱,逢年过节收个两千、三千的也没当回事,看也不看,数也不数,拿过来随手一塞,谈笑间彼此心知肚明地“沟通”了感情。就这样一来二去,我由开始的抵制、推让到慢慢的接受。而且把收礼金看成“顺理成章”的小事,是“人际关系”的正常“礼尚往来”。觉得就算是不正之风也没什么了不得的。正是这种心理,使我收钱时变得心安理得。殊不知法官在量刑时,不只是看你一次收了多少钱,而是和你算总账。当检察官侦讯时间道“某县某局,每年春节前后送一次钱,连续送六年,总计一点二万元”、“某县某厂,春节和你出国时,三年共送钱六次,总计一点一万元”、“市直某局以发奖金的形式三年送钱八千元”、“市直某局春节送礼金一千元,连续六年总计六千元”、“搬家收了多少钱”,“孩子上学收了多少钱?……我当了十一年的副局长,分管上百户企、事业单位。这时我才恍然大悟,知道这样算下去的结果,过去我自以为从某种程度上自己是一个不贪不占的“廉洁”干部。当检察官告诉我搜出的赃款的数额时,连我都大吃一惊,没有想到自己能整出这么多钱来,在漫不经心、不知不觉中跌入了犯罪的深渊。   正如法官在评论我的案件中所说:“景治忠收钱手段一般,没有什么曲折离奇之处,没有利用职权卡、要,其所收受的钱款多集中在过节、过年及出国前后,其所收受的贿赂次数虽然频繁,但每次金额较小,虽多达150次,都是一千元、二千元,很少有超过五千元的;再者,景治忠所收的贿赂中,事后感谢成分比较多,像判决书认定的71人贿赂中,有57人是事后感谢景治忠为单位拨款,而且景治忠收钱后没有挥霍,全部被追缴。应该说,景治忠在心里认为自己‘小毛病’不断,但 ‘大毛病’不犯,仅仅是违纪,不会违法。但是万万没有想到,这些‘小毛病’积累成‘大病’,最终触及法律的‘高压线’”。   红旗出版社副总编黄苇町在我的案件点评中有很精辟的论述。他这样写道:“景治忠的案子很具有典型性,他是一点点地由量变到质变,直到跌进犯罪的深渊。大家都知道,现在一些干部都有‘灰色收入’,不要小看这些‘灰色收入’,要知道‘灰’到一定程度就变‘黑’。其实不正之风危害就在于此。它的隐蔽性很强,危害性又极大,属于委婉型犯罪。景治忠没有大肆腐败,他仅限于要了点、收了点,就是这些积累成多,最终害了他。再者,景治忠的思想深处还有一种攀比心理,他是财政局副局长,作为一级领导干部,他也能看到社会其他人年节收礼。因此,他会产生攀比心理,不管我用不用,钱我得收。因此得到一种心理的满足。景治忠不像社会一些人,腐败是为了自己的畸形消费生活,他不属这种消费主导型腐败,而是心理不平衡腐败,别人也都在腐败,我这点算什么。”他的分析真可谓切中要害。   50多年来,我可以说得上是一帆风顺,自己也很满足。过去工作时常很劳累,但有成就感,日子过得那么充实。没有想到30多年的奋斗,竟这样画上了不圆满的句号。一张十八年刑期的判决书,一瞬间将我定格到七十岁,我一下子感觉到苍老了,什么都完结了,一切责任解除了。当听到我的岳父,一位清廉一辈子的离休老干部由于我的“出事”三次入医院,两年后,在抓我的同一天病逝;当看到八十多岁辛苦一辈子的老母亲,风尘仆仆从百里以外的沈阳来监狱探视时,我的心都碎了,我不但不能报答他们的养育之恩,反而给他们带来莫大的痛苦和伤害,我悔恨交加,我愧对亲友。   我一直想做个好人。我一向认为做官就是保持自己的人格和尊严,要有正气。我从不上企业“没事转转”,不“吃拿卡要”,至于夜总会、歌舞厅更是不去,“下浴池”、“一条龙”、“找小姐”都跟我不沾边,我知道我这么说这么做,有人会说我“装”,我没有“装”,我不想这边贪着,那边夹着尾巴做人。我看到一本省委组织部主办的干部之友杂志报道我的一篇文章中,开篇这样写道:“一个同事眼中的好领导,一个儿子眼中的好父亲,一个妻子眼中的好丈夫,一个所有的人看来都很老实的人”。可现在呢?环顾四周是厚重的铁门、高大的墙壁、密密的电网、威严的目光,我心里感到茫然而惆怅,我为什么没有做成好人,而成为一个职务犯罪的腐败分子呢?想来想去是自己没能守住做人的原则。身居要位的人,各种诱惑时刻摆在那,稍有不慎就可能被拉下水,成为罪恶的俘虏,最终滑入职务犯罪的泥潭,现在我才真切体会到做官与坐牢既远又近,关键在自己的意志和信念,不管人们对我的过去如何评断,现在的这一切只能由我自己来承受。   在监狱中,从监狱长、副监狱长到干警细心与我谈话教育,进行个别施教。特别令我感动的是,监狱还将原来曾经是共产党员的服刑人员在“七一”时组织在一起学习。监狱长代表党组织说,“你们虽然被组织开除了,但党并没有忘记你们,还是关心你们的,对你们是惩前毖后、是治病救人。”我们十分惭愧,愧对党的培养和教育,反而成为人民的罪人。对组织的关怀感到无比的亲切,心情无法用语言表达,只有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洗涤自己丑恶的污迹,与过去的我决裂,和罪恶永别,走向新生,回归社会。   把我走向犯罪道路简单地谈成放松学习和思想改造,不懂法是不全面的。党风廉政建设搞了那么些年,而且反复地学习贯彻,新闻媒体也广为宣传,应该说是警钟长鸣。我走到今天这个地步,关键是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扭曲,偏离了方向。金钱万能、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冲昏了头脑,收下钱时,我出卖的不仅是自己的灵魂、人格和尊严,更是共产党人的光辉形象,领导干部的高尚品质,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现在我常想,人啊人,难道只有坐了牢,才能体验到腐败的苦涩吗?我多么希望这是一场噩梦!更希望早日摆脱厄运!   人生的最大痛苦莫过于失去自由,人生最大的耻辱莫过于失去清白,大家一定要善待真实的人生,珍惜美好的生活,“勿以恶小而为之”我的沉痛教训告诫人们,一定要运用好手中的权力,把握好人生的航舵,对腐败一是要有理智的警觉,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远离职务犯罪的深渊,防止重蹈我的覆辙。

  经历了人间的是是非非,经过三年半的牢狱生活,让我在痛苦中看透、想透、领悟了许多事,心情也平静下来了。我渴望自由、渴望亲情、渴望与家人共享天伦之乐。每当听到狱中广播喇叭播放萨克斯世界名曲《回家》的时候,那种耐人回味、梦魂萦绕的感觉,令我如痴如醉。我本有一个温馨幸福的家庭,可因为我的失足,造成了月圆人不圆的人间悲剧。我想念他们,回家再成为自由人,已经成为我一生中最大的追求。

――辽宁省铁岭市财政局原副局长景治忠的忏悔

编者按:景治忠,男,55岁,辽宁省铁岭市财政局原副局长兼铁岭市资金管理局局长。2002年初,因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有期徒刑18年。下面是他在辽宁省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培训班上的忏悔发言:   作为一名曾经的党员领导干部,我一生中已记不清参加过多少次会议。过去非常熟悉的会议环境,今天对我来说似乎变得那么陌生。站在这里,面对这么多领导,此时此刻的我心情可谓百感交集,虽然这么近的距离我却感觉到如咫尺天涯,现在的我与大家之间那道鸿沟是那么深、那么宽、那么不可逾越!

  记得几年前,铁岭市纪委组织的警示报告会我也曾参加过,收看的是沈阳市副市长马向东、阜新市公安局长毛景祥的腐败警示教育录像片。虽然也感到震惊,但觉得距离我还是很遥远,一次受贿几万、几十万,是我从来没有想过的。可是人生如戏,几年后还是那个我,身份却已经截然不同,原来的政府官员或者说是警示报告的观众,现在却成了反面教员的主角,心里真有说不出来的痛苦。我想通过我的忏悔或许能够给人以警示,避免重蹈覆辙。   当被关进看守所的时候,我有一种跌入万丈深渊的感觉。知道了什么叫天壤之别,懂得了什么叫人生沉浮。当第一次剃去留了几十年的头发时,心里真不是滋味,看到头发飘飘落地,泪水忍不住的向心里流。当喜好清洁的我,二十几天无心剃胡须,由于没有镜子,我不知道自己变成了什么样子,别人是否还能认得出我;当我穿上囚衣,与那些曾嗤之以鼻、不屑为伍的罪犯已无差异时,我的内心比他们更难堪。这些巨大的反差使我透不过气来,感叹人生的无常。不身临其境的人很难有这种切身的感受,但当一切都明白时,为时晚矣!   告别机关,关入监狱,我过去拥有的地位、权力、事业和荣誉,一切都化为乌有,随风而去。不仅由昨日的座上宾,变为今日的阶下囚,同时也失去了幸福、自尊和自由。回首风雨一生,怎么也想不到画上我政治生涯句号的,竟是漫不经心的一个“贪”字。   我出生在沈阳,年轻时是在“广阔天地,大有作为”的岁月中度过的。17岁的我远离家乡,远离亲人,来到法库插队。1970年首批被分配到当地一家煤矿当工人,后来又被选送到学校学习深造,毕业后进入法库县财税局。1980年又调到铁岭地区财政局工作。我不善张扬,只想做好本职工作,尽到自己的应尽义务,做一个善良、诚实、正直的人。经过20年的奋斗,我获得了许多的荣耀,从一个普通的科员一步步升迁,任副科长、科长。1990年担任铁岭市财政局副局长时,年仅39岁的我,是当时铁岭为数不多的年轻局级领导。10年后,我又兼任了铁岭市资金管理局局长,被提为正局级。可以这样说,我的青年时代像一首浪漫的抒情诗,其中不乏激情澎湃、荡气回肠的音符。然而,这首诗在我人过中年的时候,却戛然而止了。   随着市场经济的到来,商品经济浪潮的冲击,社会上开始出现一些消极腐败现象,严重影响了我的价值观、人生观和道德观,造成了我对现行许多事物的曲解和误判。老实说,对社会腐败现象,我也是由痛恨、冷漠、麻木,转而认同、羡慕、直至参与的。就我的家庭经济状况而言,应该说我不缺这些钱,那为什么还要收下呢?我当时觉得,所有的人都崇拜权力,既然手中有权,别人有求于我,逢年过节给我送礼、送钱,是情理当中的事,能够体现出权力的荣耀、地位的尊严。既然社会风气如此,我也不希望成为格格不入、为人不解的人。记得有一次,有人来到我的办公室,他说“感谢你对我工作上的支持,也不知道你缺什么给你扔两个钱买烟抽”,说完就拿出一个信封塞到我的办公桌抽屉里。我连忙将信封还给他,我对他说:“我们之间用不着这个。”我与他来回推搡很长时间,他就是不走,使对方下不来台。面对如此尴尬场面,自以为深谙世理的我,原来紧绷的弦开始松动了,觉得中国人都好讲“面子”,你不敢收他的钱就是不给他“面子”,你不给他“面子 ”就不够朋友。于是为了面子我随手从信封中抽出一叠钱放在抽屉里。后来我才知道我留下了2200元。说句老实话,我当时也有思想斗争,后来转念一想都是朋友间的事,该办的事办了,他们不会借故去害我,出不了什么问题,即便说出了问题,这点钱也只是一般违纪构不上违法,没啥大不了的,存在着一种侥幸心理。然而欲望的闸门一旦开启,就如同打开的潘多拉魔盒,一切都由不得你,因为你拒绝不了第一次,你就很难拒绝第二次。这个人后来又给我送过两次钱,再收下时已经很自然了。   或许是党性原则还起作用,或许是知晓一些党纪条规,在敛财时,我这个人是比较“谨慎”,比较注重分寸的。在收钱时,我从不抱“西瓜”,而只是捡“芝麻”。因为我知道五千元是道“警戒线”,一旦越过,就是违法犯罪。所以我收钱大部分都是五千元以下,而且大部分人送钱似乎摸透了我这个习性,也都掌握这个分寸。另外我收钱时还把握一个原则:一是不收个人的钱,无论帮助他们办了什么事,我绝不收。因为我觉得个人赚钱不容易,还得养家糊口,不能干这昧良心的事,不能让良心背上沉重的十字架。二是不收个体户、包工头的钱,主要是不想同他们打交道,不傍大款,不与他们同流合污。但对那些私交不错有工作往来,有一定地位的熟人、朋友的钱,逢年过节收个两千、三千的也没当回事,看也不看,数也不数,拿过来随手一塞,谈笑间彼此心知肚明地“沟通”了感情。就这样一来二去,我由开始的抵制、推让到慢慢的接受。而且把收礼金看成“顺理成章”的小事,是“人际关系”的正常“礼尚往来”。觉得就算是不正之风也没什么了不得的。正是这种心理,使我收钱时变得心安理得。殊不知法官在量刑时,不只是看你一次收了多少钱,而是和你算总账。当检察官侦讯时间道“某县某局,每年春节前后送一次钱,连续送六年,总计一点二万元”、“某县某厂,春节和你出国时,三年共送钱六次,总计一点一万元”、“市直某局以发奖金的形式三年送钱八千元”、“市直某局春节送礼金一千元,连续六年总计六千元”、“搬家收了多少钱”,“孩子上学收了多少钱?……我当了十一年的副局长,分管上百户企、事业单位。这时我才恍然大悟,知道这样算下去的结果,过去我自以为从某种程度上自己是一个不贪不占的“廉洁”干部。当检察官告诉我搜出的赃款的数额时,连我都大吃一惊,没有想到自己能整出这么多钱来,在漫不经心、不知不觉中跌入了犯罪的深渊。   正如法官在评论我的案件中所说:“景治忠收钱手段一般,没有什么曲折离奇之处,没有利用职权卡、要,其所收受的钱款多集中在过节、过年及出国前后,其所收受的贿赂次数虽然频繁,但每次金额较小,虽多达150次,都是一千元、二千元,很少有超过五千元的;再者,景治忠所收的贿赂中,事后感谢成分比较多,像判决书认定的71人贿赂中,有57人是事后感谢景治忠为单位拨款,而且景治忠收钱后没有挥霍,全部被追缴。应该说,景治忠在心里认为自己‘小毛病’不断,但 ‘大毛病’不犯,仅仅是违纪,不会违法。但是万万没有想到,这些‘小毛病’积累成‘大病’,最终触及法律的‘高压线’”。   红旗出版社副总编黄苇町在我的案件点评中有很精辟的论述。他这样写道:“景治忠的案子很具有典型性,他是一点点地由量变到质变,直到跌进犯罪的深渊。大家都知道,现在一些干部都有‘灰色收入’,不要小看这些‘灰色收入’,要知道‘灰’到一定程度就变‘黑’。其实不正之风危害就在于此。它的隐蔽性很强,危害性又极大,属于委婉型犯罪。景治忠没有大肆腐败,他仅限于要了点、收了点,就是这些积累成多,最终害了他。再者,景治忠的思想深处还有一种攀比心理,他是财政局副局长,作为一级领导干部,他也能看到社会其他人年节收礼。因此,他会产生攀比心理,不管我用不用,钱我得收。因此得到一种心理的满足。景治忠不像社会一些人,腐败是为了自己的畸形消费生活,他不属这种消费主导型腐败,而是心理不平衡腐败,别人也都在腐败,我这点算什么。”他的分析真可谓切中要害。   50多年来,我可以说得上是一帆风顺,自己也很满足。过去工作时常很劳累,但有成就感,日子过得那么充实。没有想到30多年的奋斗,竟这样画上了不圆满的句号。一张十八年刑期的判决书,一瞬间将我定格到七十岁,我一下子感觉到苍老了,什么都完结了,一切责任解除了。当听到我的岳父,一位清廉一辈子的离休老干部由于我的“出事”三次入医院,两年后,在抓我的同一天病逝;当看到八十多岁辛苦一辈子的老母亲,风尘仆仆从百里以外的沈阳来监狱探视时,我的心都碎了,我不但不能报答他们的养育之恩,反而给他们带来莫大的痛苦和伤害,我悔恨交加,我愧对亲友。   我一直想做个好人。我一向认为做官就是保持自己的人格和尊严,要有正气。我从不上企业“没事转转”,不“吃拿卡要”,至于夜总会、歌舞厅更是不去,“下浴池”、“一条龙”、“找小姐”都跟我不沾边,我知道我这么说这么做,有人会说我“装”,我没有“装”,我不想这边贪着,那边夹着尾巴做人。我看到一本省委组织部主办的干部之友杂志报道我的一篇文章中,开篇这样写道:“一个同事眼中的好领导,一个儿子眼中的好父亲,一个妻子眼中的好丈夫,一个所有的人看来都很老实的人”。可现在呢?环顾四周是厚重的铁门、高大的墙壁、密密的电网、威严的目光,我心里感到茫然而惆怅,我为什么没有做成好人,而成为一个职务犯罪的腐败分子呢?想来想去是自己没能守住做人的原则。身居要位的人,各种诱惑时刻摆在那,稍有不慎就可能被拉下水,成为罪恶的俘虏,最终滑入职务犯罪的泥潭,现在我才真切体会到做官与坐牢既远又近,关键在自己的意志和信念,不管人们对我的过去如何评断,现在的这一切只能由我自己来承受。   在监狱中,从监狱长、副监狱长到干警细心与我谈话教育,进行个别施教。特别令我感动的是,监狱还将原来曾经是共产党员的服刑人员在“七一”时组织在一起学习。监狱长代表党组织说,“你们虽然被组织开除了,但党并没有忘记你们,还是关心你们的,对你们是惩前毖后、是治病救人。”我们十分惭愧,愧对党的培养和教育,反而成为人民的罪人。对组织的关怀感到无比的亲切,心情无法用语言表达,只有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洗涤自己丑恶的污迹,与过去的我决裂,和罪恶永别,走向新生,回归社会。   把我走向犯罪道路简单地谈成放松学习和思想改造,不懂法是不全面的。党风廉政建设搞了那么些年,而且反复地学习贯彻,新闻媒体也广为宣传,应该说是警钟长鸣。我走到今天这个地步,关键是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扭曲,偏离了方向。金钱万能、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冲昏了头脑,收下钱时,我出卖的不仅是自己的灵魂、人格和尊严,更是共产党人的光辉形象,领导干部的高尚品质,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现在我常想,人啊人,难道只有坐了牢,才能体验到腐败的苦涩吗?我多么希望这是一场噩梦!更希望早日摆脱厄运!   人生的最大痛苦莫过于失去自由,人生最大的耻辱莫过于失去清白,大家一定要善待真实的人生,珍惜美好的生活,“勿以恶小而为之”我的沉痛教训告诫人们,一定要运用好手中的权力,把握好人生的航舵,对腐败一是要有理智的警觉,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远离职务犯罪的深渊,防止重蹈我的覆辙。

  经历了人间的是是非非,经过三年半的牢狱生活,让我在痛苦中看透、想透、领悟了许多事,心情也平静下来了。我渴望自由、渴望亲情、渴望与家人共享天伦之乐。每当听到狱中广播喇叭播放萨克斯世界名曲《回家》的时候,那种耐人回味、梦魂萦绕的感觉,令我如痴如醉。我本有一个温馨幸福的家庭,可因为我的失足,造成了月圆人不圆的人间悲剧。我想念他们,回家再成为自由人,已经成为我一生中最大的追求。

――辽宁省铁岭市财政局原副局长景治忠的忏悔

编者按:景治忠,男,55岁,辽宁省铁岭市财政局原副局长兼铁岭市资金管理局局长。2002年初,因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有期徒刑18年。下面是他在辽宁省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培训班上的忏悔发言:   作为一名曾经的党员领导干部,我一生中已记不清参加过多少次会议。过去非常熟悉的会议环境,今天对我来说似乎变得那么陌生。站在这里,面对这么多领导,此时此刻的我心情可谓百感交集,虽然这么近的距离我却感觉到如咫尺天涯,现在的我与大家之间那道鸿沟是那么深、那么宽、那么不可逾越!

  记得几年前,铁岭市纪委组织的警示报告会我也曾参加过,收看的是沈阳市副市长马向东、阜新市公安局长毛景祥的腐败警示教育录像片。虽然也感到震惊,但觉得距离我还是很遥远,一次受贿几万、几十万,是我从来没有想过的。可是人生如戏,几年后还是那个我,身份却已经截然不同,原来的政府官员或者说是警示报告的观众,现在却成了反面教员的主角,心里真有说不出来的痛苦。我想通过我的忏悔或许能够给人以警示,避免重蹈覆辙。   当被关进看守所的时候,我有一种跌入万丈深渊的感觉。知道了什么叫天壤之别,懂得了什么叫人生沉浮。当第一次剃去留了几十年的头发时,心里真不是滋味,看到头发飘飘落地,泪水忍不住的向心里流。当喜好清洁的我,二十几天无心剃胡须,由于没有镜子,我不知道自己变成了什么样子,别人是否还能认得出我;当我穿上囚衣,与那些曾嗤之以鼻、不屑为伍的罪犯已无差异时,我的内心比他们更难堪。这些巨大的反差使我透不过气来,感叹人生的无常。不身临其境的人很难有这种切身的感受,但当一切都明白时,为时晚矣!   告别机关,关入监狱,我过去拥有的地位、权力、事业和荣誉,一切都化为乌有,随风而去。不仅由昨日的座上宾,变为今日的阶下囚,同时也失去了幸福、自尊和自由。回首风雨一生,怎么也想不到画上我政治生涯句号的,竟是漫不经心的一个“贪”字。   我出生在沈阳,年轻时是在“广阔天地,大有作为”的岁月中度过的。17岁的我远离家乡,远离亲人,来到法库插队。1970年首批被分配到当地一家煤矿当工人,后来又被选送到学校学习深造,毕业后进入法库县财税局。1980年又调到铁岭地区财政局工作。我不善张扬,只想做好本职工作,尽到自己的应尽义务,做一个善良、诚实、正直的人。经过20年的奋斗,我获得了许多的荣耀,从一个普通的科员一步步升迁,任副科长、科长。1990年担任铁岭市财政局副局长时,年仅39岁的我,是当时铁岭为数不多的年轻局级领导。10年后,我又兼任了铁岭市资金管理局局长,被提为正局级。可以这样说,我的青年时代像一首浪漫的抒情诗,其中不乏激情澎湃、荡气回肠的音符。然而,这首诗在我人过中年的时候,却戛然而止了。   随着市场经济的到来,商品经济浪潮的冲击,社会上开始出现一些消极腐败现象,严重影响了我的价值观、人生观和道德观,造成了我对现行许多事物的曲解和误判。老实说,对社会腐败现象,我也是由痛恨、冷漠、麻木,转而认同、羡慕、直至参与的。就我的家庭经济状况而言,应该说我不缺这些钱,那为什么还要收下呢?我当时觉得,所有的人都崇拜权力,既然手中有权,别人有求于我,逢年过节给我送礼、送钱,是情理当中的事,能够体现出权力的荣耀、地位的尊严。既然社会风气如此,我也不希望成为格格不入、为人不解的人。记得有一次,有人来到我的办公室,他说“感谢你对我工作上的支持,也不知道你缺什么给你扔两个钱买烟抽”,说完就拿出一个信封塞到我的办公桌抽屉里。我连忙将信封还给他,我对他说:“我们之间用不着这个。”我与他来回推搡很长时间,他就是不走,使对方下不来台。面对如此尴尬场面,自以为深谙世理的我,原来紧绷的弦开始松动了,觉得中国人都好讲“面子”,你不敢收他的钱就是不给他“面子”,你不给他“面子 ”就不够朋友。于是为了面子我随手从信封中抽出一叠钱放在抽屉里。后来我才知道我留下了2200元。说句老实话,我当时也有思想斗争,后来转念一想都是朋友间的事,该办的事办了,他们不会借故去害我,出不了什么问题,即便说出了问题,这点钱也只是一般违纪构不上违法,没啥大不了的,存在着一种侥幸心理。然而欲望的闸门一旦开启,就如同打开的潘多拉魔盒,一切都由不得你,因为你拒绝不了第一次,你就很难拒绝第二次。这个人后来又给我送过两次钱,再收下时已经很自然了。   或许是党性原则还起作用,或许是知晓一些党纪条规,在敛财时,我这个人是比较“谨慎”,比较注重分寸的。在收钱时,我从不抱“西瓜”,而只是捡“芝麻”。因为我知道五千元是道“警戒线”,一旦越过,就是违法犯罪。所以我收钱大部分都是五千元以下,而且大部分人送钱似乎摸透了我这个习性,也都掌握这个分寸。另外我收钱时还把握一个原则:一是不收个人的钱,无论帮助他们办了什么事,我绝不收。因为我觉得个人赚钱不容易,还得养家糊口,不能干这昧良心的事,不能让良心背上沉重的十字架。二是不收个体户、包工头的钱,主要是不想同他们打交道,不傍大款,不与他们同流合污。但对那些私交不错有工作往来,有一定地位的熟人、朋友的钱,逢年过节收个两千、三千的也没当回事,看也不看,数也不数,拿过来随手一塞,谈笑间彼此心知肚明地“沟通”了感情。就这样一来二去,我由开始的抵制、推让到慢慢的接受。而且把收礼金看成“顺理成章”的小事,是“人际关系”的正常“礼尚往来”。觉得就算是不正之风也没什么了不得的。正是这种心理,使我收钱时变得心安理得。殊不知法官在量刑时,不只是看你一次收了多少钱,而是和你算总账。当检察官侦讯时间道“某县某局,每年春节前后送一次钱,连续送六年,总计一点二万元”、“某县某厂,春节和你出国时,三年共送钱六次,总计一点一万元”、“市直某局以发奖金的形式三年送钱八千元”、“市直某局春节送礼金一千元,连续六年总计六千元”、“搬家收了多少钱”,“孩子上学收了多少钱?……我当了十一年的副局长,分管上百户企、事业单位。这时我才恍然大悟,知道这样算下去的结果,过去我自以为从某种程度上自己是一个不贪不占的“廉洁”干部。当检察官告诉我搜出的赃款的数额时,连我都大吃一惊,没有想到自己能整出这么多钱来,在漫不经心、不知不觉中跌入了犯罪的深渊。   正如法官在评论我的案件中所说:“景治忠收钱手段一般,没有什么曲折离奇之处,没有利用职权卡、要,其所收受的钱款多集中在过节、过年及出国前后,其所收受的贿赂次数虽然频繁,但每次金额较小,虽多达150次,都是一千元、二千元,很少有超过五千元的;再者,景治忠所收的贿赂中,事后感谢成分比较多,像判决书认定的71人贿赂中,有57人是事后感谢景治忠为单位拨款,而且景治忠收钱后没有挥霍,全部被追缴。应该说,景治忠在心里认为自己‘小毛病’不断,但 ‘大毛病’不犯,仅仅是违纪,不会违法。但是万万没有想到,这些‘小毛病’积累成‘大病’,最终触及法律的‘高压线’”。   红旗出版社副总编黄苇町在我的案件点评中有很精辟的论述。他这样写道:“景治忠的案子很具有典型性,他是一点点地由量变到质变,直到跌进犯罪的深渊。大家都知道,现在一些干部都有‘灰色收入’,不要小看这些‘灰色收入’,要知道‘灰’到一定程度就变‘黑’。其实不正之风危害就在于此。它的隐蔽性很强,危害性又极大,属于委婉型犯罪。景治忠没有大肆腐败,他仅限于要了点、收了点,就是这些积累成多,最终害了他。再者,景治忠的思想深处还有一种攀比心理,他是财政局副局长,作为一级领导干部,他也能看到社会其他人年节收礼。因此,他会产生攀比心理,不管我用不用,钱我得收。因此得到一种心理的满足。景治忠不像社会一些人,腐败是为了自己的畸形消费生活,他不属这种消费主导型腐败,而是心理不平衡腐败,别人也都在腐败,我这点算什么。”他的分析真可谓切中要害。   50多年来,我可以说得上是一帆风顺,自己也很满足。过去工作时常很劳累,但有成就感,日子过得那么充实。没有想到30多年的奋斗,竟这样画上了不圆满的句号。一张十八年刑期的判决书,一瞬间将我定格到七十岁,我一下子感觉到苍老了,什么都完结了,一切责任解除了。当听到我的岳父,一位清廉一辈子的离休老干部由于我的“出事”三次入医院,两年后,在抓我的同一天病逝;当看到八十多岁辛苦一辈子的老母亲,风尘仆仆从百里以外的沈阳来监狱探视时,我的心都碎了,我不但不能报答他们的养育之恩,反而给他们带来莫大的痛苦和伤害,我悔恨交加,我愧对亲友。   我一直想做个好人。我一向认为做官就是保持自己的人格和尊严,要有正气。我从不上企业“没事转转”,不“吃拿卡要”,至于夜总会、歌舞厅更是不去,“下浴池”、“一条龙”、“找小姐”都跟我不沾边,我知道我这么说这么做,有人会说我“装”,我没有“装”,我不想这边贪着,那边夹着尾巴做人。我看到一本省委组织部主办的干部之友杂志报道我的一篇文章中,开篇这样写道:“一个同事眼中的好领导,一个儿子眼中的好父亲,一个妻子眼中的好丈夫,一个所有的人看来都很老实的人”。可现在呢?环顾四周是厚重的铁门、高大的墙壁、密密的电网、威严的目光,我心里感到茫然而惆怅,我为什么没有做成好人,而成为一个职务犯罪的腐败分子呢?想来想去是自己没能守住做人的原则。身居要位的人,各种诱惑时刻摆在那,稍有不慎就可能被拉下水,成为罪恶的俘虏,最终滑入职务犯罪的泥潭,现在我才真切体会到做官与坐牢既远又近,关键在自己的意志和信念,不管人们对我的过去如何评断,现在的这一切只能由我自己来承受。   在监狱中,从监狱长、副监狱长到干警细心与我谈话教育,进行个别施教。特别令我感动的是,监狱还将原来曾经是共产党员的服刑人员在“七一”时组织在一起学习。监狱长代表党组织说,“你们虽然被组织开除了,但党并没有忘记你们,还是关心你们的,对你们是惩前毖后、是治病救人。”我们十分惭愧,愧对党的培养和教育,反而成为人民的罪人。对组织的关怀感到无比的亲切,心情无法用语言表达,只有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洗涤自己丑恶的污迹,与过去的我决裂,和罪恶永别,走向新生,回归社会。   把我走向犯罪道路简单地谈成放松学习和思想改造,不懂法是不全面的。党风廉政建设搞了那么些年,而且反复地学习贯彻,新闻媒体也广为宣传,应该说是警钟长鸣。我走到今天这个地步,关键是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扭曲,偏离了方向。金钱万能、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冲昏了头脑,收下钱时,我出卖的不仅是自己的灵魂、人格和尊严,更是共产党人的光辉形象,领导干部的高尚品质,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现在我常想,人啊人,难道只有坐了牢,才能体验到腐败的苦涩吗?我多么希望这是一场噩梦!更希望早日摆脱厄运!   人生的最大痛苦莫过于失去自由,人生最大的耻辱莫过于失去清白,大家一定要善待真实的人生,珍惜美好的生活,“勿以恶小而为之”我的沉痛教训告诫人们,一定要运用好手中的权力,把握好人生的航舵,对腐败一是要有理智的警觉,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远离职务犯罪的深渊,防止重蹈我的覆辙。

  经历了人间的是是非非,经过三年半的牢狱生活,让我在痛苦中看透、想透、领悟了许多事,心情也平静下来了。我渴望自由、渴望亲情、渴望与家人共享天伦之乐。每当听到狱中广播喇叭播放萨克斯世界名曲《回家》的时候,那种耐人回味、梦魂萦绕的感觉,令我如痴如醉。我本有一个温馨幸福的家庭,可因为我的失足,造成了月圆人不圆的人间悲剧。我想念他们,回家再成为自由人,已经成为我一生中最大的追求。

――辽宁省铁岭市财政局原副局长景治忠的忏悔
编者按:景治忠,男,55岁,辽宁省铁岭市财政局原副局长兼铁岭市资金管理局局长。2002年初,因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有期徒刑18年。下面是他在辽宁省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培训班上的忏悔发言: 作为一名曾经的党员领导干部,我一生中已记不清参加过多少次会议。过去非常熟悉的会议环境,今天对我来说似乎变得那么陌生。站在这里,面对这么多领导,此时此刻的我心情可谓百感交集,虽然这么近的距离我却感觉到如咫尺天涯,现在的我与大家之间那道鸿沟是那么深、那么宽、那么不可逾越!


记得几年前,铁岭市纪委组织的警示报告会我也曾参加过,收看的是沈阳市副市长马向东、阜新市公安局长毛景祥的腐败警示教育录像片。虽然也感到震惊,但觉得距离我还是很遥远,一次受贿几万、几十万,是我从来没有想过的。可是人生如戏,几年后还是那个我,身份却已经截然不同,原来的政府官员或者说是警示报告的观众,现在却成了反面教员的主角,心里真有说不出来的痛苦。我想通过我的忏悔或许能够给人以警示,避免重蹈覆辙。

当被关进看守所的时候,我有一种跌入万丈深渊的感觉。知道了什么叫天壤之别,懂得了什么叫人生沉浮。当第一次剃去留了几十年的头发时,心里真不是滋味,看到头发飘飘落地,泪水忍不住的向心里流。当喜好清洁的我,二十几天无心剃胡须,由于没有镜子,我不知道自己变成了什么样子,别人是否还能认得出我;当我穿上囚衣,与那些曾嗤之以鼻、不屑为伍的罪犯已无差异时,我的内心比他们更难堪。这些巨大的反差使我透不过气来,感叹人生的无常。不身临其境的人很难有这种切身的感受,但当一切都明白时,为时晚矣!

告别机关,关入监狱,我过去拥有的地位、权力、事业和荣誉,一切都化为乌有,随风而去。不仅由昨日的座上宾,变为今日的阶下囚,同时也失去了幸福、自尊和自由。回首风雨一生,怎么也想不到画上我政治生涯句号的,竟是漫不经心的一个“贪”字。

我出生在沈阳,年轻时是在“广阔天地,大有作为”的岁月中度过的。17岁的我远离家乡,远离亲人,来到法库插队。1970年首批被分配到当地一家煤矿当工人,后来又被选送到学校学习深造,毕业后进入法库县财税局。1980年又调到铁岭地区财政局工作。我不善张扬,只想做好本职工作,尽到自己的应尽义务,做一个善良、诚实、正直的人。经过20年的奋斗,我获得了许多的荣耀,从一个普通的科员一步步升迁,任副科长、科长。1990年担任铁岭市财政局副局长时,年仅39岁的我,是当时铁岭为数不多的年轻局级领导。10年后,我又兼任了铁岭市资金管理局局长,被提为正局级。可以这样说,我的青年时代像一首浪漫的抒情诗,其中不乏激情澎湃、荡气回肠的音符。然而,这首诗在我人过中年的时候,却戛然而止了。

随着市场经济的到来,商品经济浪潮的冲击,社会上开始出现一些消极腐败现象,严重影响了我的价值观、人生观和道德观,造成了我对现行许多事物的曲解和误判。老实说,对社会腐败现象,我也是由痛恨、冷漠、麻木,转而认同、羡慕、直至参与的。就我的家庭经济状况而言,应该说我不缺这些钱,那为什么还要收下呢?我当时觉得,所有的人都崇拜权力,既然手中有权,别人有求于我,逢年过节给我送礼、送钱,是情理当中的事,能够体现出权力的荣耀、地位的尊严。既然社会风气如此,我也不希望成为格格不入、为人不解的人。记得有一次,有人来到我的办公室,他说“感谢你对我工作上的支持,也不知道你缺什么给你扔两个钱买烟抽”,说完就拿出一个信封塞到我的办公桌抽屉里。我连忙将信封还给他,我对他说:“我们之间用不着这个。”我与他来回推搡很长时间,他就是不走,使对方下不来台。面对如此尴尬场面,自以为深谙世理的我,原来紧绷的弦开始松动了,觉得中国人都好讲“面子”,你不敢收他的钱就是不给他“面子”,你不给他“面子 ”就不够朋友。于是为了面子我随手从信封中抽出一叠钱放在抽屉里。后来我才知道我留下了2200元。说句老实话,我当时也有思想斗争,后来转念一想都是朋友间的事,该办的事办了,他们不会借故去害我,出不了什么问题,即便说出了问题,这点钱也只是一般违纪构不上违法,没啥大不了的,存在着一种侥幸心理。然而欲望的闸门一旦开启,就如同打开的潘多拉魔盒,一切都由不得你,因为你拒绝不了第一次,你就很难拒绝第二次。这个人后来又给我送过两次钱,再收下时已经很自然了。

或许是党性原则还起作用,或许是知晓一些党纪条规,在敛财时,我这个人是比较“谨慎”,比较注重分寸的。在收钱时,我从不抱“西瓜”,而只是捡“芝麻”。因为我知道五千元是道“警戒线”,一旦越过,就是违法犯罪。所以我收钱大部分都是五千元以下,而且大部分人送钱似乎摸透了我这个习性,也都掌握这个分寸。另外我收钱时还把握一个原则:一是不收个人的钱,无论帮助他们办了什么事,我绝不收。因为我觉得个人赚钱不容易,还得养家糊口,不能干这昧良心的事,不能让良心背上沉重的十字架。二是不收个体户、包工头的钱,主要是不想同他们打交道,不傍大款,不与他们同流合污。但对那些私交不错有工作往来,有一定地位的熟人、朋友的钱,逢年过节收个两千、三千的也没当回事,看也不看,数也不数,拿过来随手一塞,谈笑间彼此心知肚明地“沟通”了感情。就这样一来二去,我由开始的抵制、推让到慢慢的接受。而且把收礼金看成“顺理成章”的小事,是“人际关系”的正常“礼尚往来”。觉得就算是不正之风也没什么了不得的。正是这种心理,使我收钱时变得心安理得。殊不知法官在量刑时,不只是看你一次收了多少钱,而是和你算总账。当检察官侦讯时间道“某县某局,每年春节前后送一次钱,连续送六年,总计一点二万元”、“某县某厂,春节和你出国时,三年共送钱六次,总计一点一万元”、“市直某局以发奖金的形式三年送钱八千元”、“市直某局春节送礼金一千元,连续六年总计六千元”、“搬家收了多少钱”,“孩子上学收了多少钱?……我当了十一年的副局长,分管上百户企、事业单位。这时我才恍然大悟,知道这样算下去的结果,过去我自以为从某种程度上自己是一个不贪不占的“廉洁”干部。当检察官告诉我搜出的赃款的数额时,连我都大吃一惊,没有想到自己能整出这么多钱来,在漫不经心、不知不觉中跌入了犯罪的深渊。

正如法官在评论我的案件中所说:“景治忠收钱手段一般,没有什么曲折离奇之处,没有利用职权卡、要,其所收受的钱款多集中在过节、过年及出国前后,其所收受的贿赂次数虽然频繁,但每次金额较小,虽多达150次,都是一千元、二千元,很少有超过五千元的;再者,景治忠所收的贿赂中,事后感谢成分比较多,像判决书认定的71人贿赂中,有57人是事后感谢景治忠为单位拨款,而且景治忠收钱后没有挥霍,全部被追缴。应该说,景治忠在心里认为自己‘小毛病’不断,但 ‘大毛病’不犯,仅仅是违纪,不会违法。但是万万没有想到,这些‘小毛病’积累成‘大病’,最终触及法律的‘高压线’”。

红旗出版社副总编黄苇町在我的案件点评中有很精辟的论述。他这样写道:“景治忠的案子很具有典型性,他是一点点地由量变到质变,直到跌进犯罪的深渊。大家都知道,现在一些干部都有‘灰色收入’,不要小看这些‘灰色收入’,要知道‘灰’到一定程度就变‘黑’。其实不正之风危害就在于此。它的隐蔽性很强,危害性又极大,属于委婉型犯罪。景治忠没有大肆腐败,他仅限于要了点、收了点,就是这些积累成多,最终害了他。再者,景治忠的思想深处还有一种攀比心理,他是财政局副局长,作为一级领导干部,他也能看到社会其他人年节收礼。因此,他会产生攀比心理,不管我用不用,钱我得收。因此得到一种心理的满足。景治忠不像社会一些人,腐败是为了自己的畸形消费生活,他不属这种消费主导型腐败,而是心理不平衡腐败,别人也都在腐败,我这点算什么。”他的分析真可谓切中要害。

50多年来,我可以说得上是一帆风顺,自己也很满足。过去工作时常很劳累,但有成就感,日子过得那么充实。没有想到30多年的奋斗,竟这样画上了不圆满的句号。一张十八年刑期的判决书,一瞬间将我定格到七十岁,我一下子感觉到苍老了,什么都完结了,一切责任解除了。当听到我的岳父,一位清廉一辈子的离休老干部由于我的“出事”三次入医院,两年后,在抓我的同一天病逝;当看到八十多岁辛苦一辈子的老母亲,风尘仆仆从百里以外的沈阳来监狱探视时,我的心都碎了,我不但不能报答他们的养育之恩,反而给他们带来莫大的痛苦和伤害,我悔恨交加,我愧对亲友。

我一直想做个好人。我一向认为做官就是保持自己的人格和尊严,要有正气。我从不上企业“没事转转”,不“吃拿卡要”,至于夜总会、歌舞厅更是不去,“下浴池”、“一条龙”、“找小姐”都跟我不沾边,我知道我这么说这么做,有人会说我“装”,我没有“装”,我不想这边贪着,那边夹着尾巴做人。我看到一本省委组织部主办的干部之友杂志报道我的一篇文章中,开篇这样写道:“一个同事眼中的好领导,一个儿子眼中的好父亲,一个妻子眼中的好丈夫,一个所有的人看来都很老实的人”。可现在呢?环顾四周是厚重的铁门、高大的墙壁、密密的电网、威严的目光,我心里感到茫然而惆怅,我为什么没有做成好人,而成为一个职务犯罪的腐败分子呢?想来想去是自己没能守住做人的原则。身居要位的人,各种诱惑时刻摆在那,稍有不慎就可能被拉下水,成为罪恶的俘虏,最终滑入职务犯罪的泥潭,现在我才真切体会到做官与坐牢既远又近,关键在自己的意志和信念,不管人们对我的过去如何评断,现在的这一切只能由我自己来承受。

在监狱中,从监狱长、副监狱长到干警细心与我谈话教育,进行个别施教。特别令我感动的是,监狱还将原来曾经是共产党员的服刑人员在“七一”时组织在一起学习。监狱长代表党组织说,“你们虽然被组织开除了,但党并没有忘记你们,还是关心你们的,对你们是惩前毖后、是治病救人。”我们十分惭愧,愧对党的培养和教育,反而成为人民的罪人。对组织的关怀感到无比的亲切,心情无法用语言表达,只有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洗涤自己丑恶的污迹,与过去的我决裂,和罪恶永别,走向新生,回归社会。

把我走向犯罪道路简单地谈成放松学习和思想改造,不懂法是不全面的。党风廉政建设搞了那么些年,而且反复地学习贯彻,新闻媒体也广为宣传,应该说是警钟长鸣。我走到今天这个地步,关键是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扭曲,偏离了方向。金钱万能、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冲昏了头脑,收下钱时,我出卖的不仅是自己的灵魂、人格和尊严,更是共产党人的光辉形象,领导干部的高尚品质,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现在我常想,人啊人,难道只有坐了牢,才能体验到腐败的苦涩吗?我多么希望这是一场噩梦!更希望早日摆脱厄运!

人生的最大痛苦莫过于失去自由,人生最大的耻辱莫过于失去清白,大家一定要善待真实的人生,珍惜美好的生活,“勿以恶小而为之”我的沉痛教训告诫人们,一定要运用好手中的权力,把握好人生的航舵,对腐败一是要有理智的警觉,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远离职务犯罪的深渊,防止重蹈我的覆辙。

经历了人间的是是非非,经过三年半的牢狱生活,让我在痛苦中看透、想透、领悟了许多事,心情也平静下来了。我渴望自由、渴望亲情、渴望与家人共享天伦之乐。每当听到狱中广播喇叭播放萨克斯世界名曲《回家》的时候,那种耐人回味、梦魂萦绕的感觉,令我如痴如醉。我本有一个温馨幸福的家庭,可因为我的失足,造成了月圆人不圆的人间悲剧。我想念他们,回家再成为自由人,已经成为我一生中最大的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