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职务之便,6年里共收受建筑商贿赂82万余元人民币、4200元美金。昨日,湖北大学原副校长李金和涉嫌受贿罪一案,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审。
今年54岁的李金和,毕业于湖北大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被捕前任职湖北大学副校长。此前,李金和曾任湖北大学校长助理、后勤产业集团总经理及校基建工程招标领导小组负责人,负责或分管后勤、基建工作。
武汉市检察院指控,李金和任职期间,正值湖北大学建造教学科研楼、教工住宅楼、图书馆、文化活动中心、学生公寓等基础设施。李金和利用职务之便,从中收受了上十家建筑装饰工程单位贿赂共82万余元人民币、4200元美金。
案发后,李金和向检察机关交代了全部犯罪事实,并退出赃款32.5万元人民币,2.7万美元。
庭上,李金和对检方指控供认不讳,“我没有好好地把握自己,起初是吃吃喝喝,后来就收点土特产,这样越陷越深,直至坠入深渊。”在法庭宣布最后陈述时,李金和悲痛忏悔,“我后悔不及,希望法庭给我一个做回好人的机会。” 法庭最后宣布择日宣判。
•庭审目击•
湖北大学原副校长受贿案庭审 夫妻对视泪双流 昨日上午9时整,空气寒冷。武汉市中院11法庭门口,“哗”地一声响,李金和的手铐被打开了,几乎同时,他坐在旁听席上的妻子哭出声来。
53岁的李金和中等身材,头发灰白,背有些佝偻。他一脸低沉,眼神略显呆滞地扫视了一下旁听席上的亲友和妻子,走向被告席。
庭审开始。
微低头,回味曾经的辉煌
法院采用的是校方早些时候公布的一份履历:李金和,1952年11月出生,湖北大悟县人。1969年1月在北京卫戍区工作,1978年8月毕业于武汉师范学院(湖北大学前身)生物系,历任生物系团总支书记、系副主任等。
1990年,李金和任校学工处副处长,主要负责毕业生分配工作,被国家教委评为先进工作者。1994年,他开始协管后勤,连年被评为先进。
1998年1月起,李金和先后担任湖大校长助理、后勤产业集团总经理,2000年6月起,担任湖大副校长及校基建工程招标领导小组负责人。
听着法庭宣读自己过去的辉煌经历,李金和始终微低着头,整个人没有一丝生气。
无“辩解”,答话不超过10句 很快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武汉市检察院指控,黄梅县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承接了湖大大量的小型维修工程。1998年1月的一天,该公司负责人丁某在一家小酒店请李金和吃饭后,送给他感谢费1万元,他收下了。此后,他的权力越来越大,胆子也越来越粗。检方指控,1998年1月至2004年10月,李金和在负责学校教学楼、图书馆、教师、学生公寓等工程中,共58次收受12家建筑商贿赂共计人民币82.1万元、美元4200元。 公诉人摘要宣读完长达10页的起诉书后,李金和称基本同意。
审判长停下来,请他对“基本同意”进行说明。他又说“没有异议,完全认罪”,因回答时声音太小,法官和公诉人多次提醒他“请大点声”。 整个法庭调查,李金和答话不超过10句,都是“是的”,“我认罪”之类。整个庭审进行得非常快。
侧耳听,重视律师的意见 进入法庭辩论阶段,他的律师丁白杨发表辩护意见时,李金和稍稍抬了抬头,脸开始略向着律师一边静听。 丁律师说,李金和有自首情节,他在接受调查时,向武昌区反贪局如实供述了司法机关未掌握的受贿事实,这属自首。该辩护意见得到了公诉方的当庭认可,法庭表示量刑时会考虑。另外,丁律师称其是初犯,且已经退赃32.5万元和2.7万元美金,其认罪态度诚恳,请法庭考虑。 李金和称没有补充辩护意见。
声哽咽,空有悔恨之意 9时28分,庭审进入最后的法庭陈述阶段。李金和说:“以前,我只是接受别人的吃请,或者收受一些烟酒,一直没有沾过钱。但是当了校长助理后,放松了人生观的改造,从起初的吃吃喝喝,到收下烟酒,再收下礼品,收现金,最多的一次收了10万元……我受党培养20多年,对不起党,对不起家人……”说到最后声音哽咽。 李金和表示将尽一切办法进一步退赃。 9时34分,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李金和与妻子对眼泪流,被法警带出法庭。 2004年述职时 “廉政”表白感动不少人 李金和出事后,记者多次到该校采访,很多人提起李金和在2004年述职时的一段讲话:“我夫人是车辆厂的下岗职工,好多人跟我说,把她调进湖北大学,我是说什么也不答应,我的哥哥、侄儿没有工作,他们叫我在湖北大学给他们找个临时工,我也没答应……作为一个湖北大学的领导干部,我怎么能为自己和亲属来谋福利呢?” 不少人说,当时就把人感动得热泪盈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