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起因:武宣县三任“一把手”先后“落马”
调查发现:三人中一人买官,两人插手工程
调查结论:当地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建设不完善
从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出发向东行驶,武宣县在230公里之外,一路风景如画。
拥有40余万人口的武宣县是一处“环境宜人的好地方”。然而,“好地方”三任“一把手”先后“落马”,令当地党委和政府干部的威信和声誉受挫,从去年至今这一话题一直是当地人街谈巷议的热点。
“好地方”连爆官场丑闻
《法制日报》记者在武宣县委、县政府院门口下车后,看到一侧院墙上挂有偌大的红布标语———“严肃换届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环境”———这里,正是已经落马的三任县委书记:覃纪康、李启亮、彭进瑜当年频频出入的地方。
据记者了解,覃纪康出生于1950年4月,是三名涉罪县委书记中第一个“落马”的人,继任者李启亮出生于1954年10月,再继任者彭进瑜出生于1960年11月,比覃纪康小10岁。这三人在武宣县均经历了从副县长、县长、县委副书记至县委书记的升迁过程。
覃纪康既犯受贿罪又犯行贿罪。在担任武宣县县长、县委书记期间,他利用职务之便,收受5人贿赂款4.8万元,并为其谋取利益,还先后多次向一位地委副书记行贿10万元。覃纪康“落马”前已升迁至来宾市审计局局长之位。2004年4月8日,广西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覃纪康有期徒刑三年,缓期四年。
李启亮在三位“落马”的县委书记中获刑最重。
2010年8月5日,广西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李启亮有期徒刑十一年。法院认定李启亮在2001年至2009年担任武宣县委书记和来宾市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下属和当地投资商财物,先后为他人在租地开矿、工程投标、任用提拔、项目审批等事项上提供帮助。
彭进瑜与李启亮罪名相同,其涉罪数额却是三人中最多的。同在8月,当李启亮的刑事判决书下达21天后,彭进瑜因犯受贿罪于2010年8月26日被广西南宁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案发前,彭进瑜已被提拔为来宾市政府副秘书长并或将调任自治区某部门任职。
老板砸钱“揽住”县官
在三人中,李、彭二人同时落马。
最高人民检察院、监察部5月17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20起工程建设领域典型案件,广西来宾市原副市长李启亮插手工程建设项目受贿案位列其中。
《法制日报》记者在广西人民检察院查阅对李启亮的起诉书和法院的判决书后,记者注意到李启亮是经“女朋友”牵线,在结识一位廖姓老板后“湿身”的。
“他经常去一家足疗店,结识了一名女性足底按摩技师,她后来开店当了老板”,一名办案人员向记者介绍说。当“女朋友”说有一位在武宣做矿业生意的朋友“非常想认识”李启亮时,时任县委书记的他想都没想就同意了。于是,2005年春节期间的一天,“女朋友”的朋友———廖姓老板在一家僻静的小饭馆宴请了李启亮并开车送他回家。在李启亮准备下车时,廖老板将4万元现金塞进他的风衣口袋,说是见面礼。
“我略作推辞就收下了”,李启亮在供述中这样说。
记者乘车出县城,直奔二十多公里外的广西武宣种畜场。廖老板受李启亮关照的首笔“业务”是在这里如愿得到的。现任种畜场党委书记的覃德琳当年在这里任场长,亲历与廖老板签署合作协议的全过程。据覃德琳介绍,这里曾是军队养马场,面积19480亩,1975年转交地方管理。依据协议,种畜场拿出500余亩地以“草皮矿”方式租给廖老板开发锰矿。协议内容经过种畜场领导集体讨论并经上级领导审批后履行。
据李启亮向办案人员供述,他在廖老板宴请种畜场几位领导的宴席上露面,“原则性地说租地开采矿是为了地方经济发展好等等”。而事实上,李启亮多次在不同场合向种畜场主要领导提出要关照廖老板。“意思就是要我们把地租给廖的公司”,一位场领导向办案人员作证。
从种畜场返回县城,记者来到武宣国际大酒店,这家四星级酒店是该县最好的酒店,于2008年下半年开业。李启亮曾向办案人员交代,在他就任来宾市副市长后,廖老板找到他,说自己投资的武宣国际大酒店正缺资金。于是,李启亮向两位银行行长举荐廖老板,并关照要帮廖解决贷款问题。不久,廖老板如愿以偿。
李启亮屈县委书记、副市长之尊,以廖老板经营意向为瞻,向政府有关部门、银行、企业负责人不失时机地打招呼,一次次叮嘱关照,换来廖老板向他爽快地“砸钱”———李启亮先后8次收受廖某奉上的人民币34万元、美金2000元、港币两万元以及价值66968元的一块“劳力士”手表。
轮到李启亮的继任者彭进瑜就任县委书记时,廖老板使用相同策略如法炮制,再将两位县委常委一并揽住。
2010年11月底,广西纪委发布《关于武宣县原县级领导班子主要成员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武宣县原领导班子主要成员在通报中被点名:来宾市副市长、武宣县原县委书记李启亮,来宾市政府副秘书长、武宣县原县长、县委书记彭进瑜,来宾市政府副秘书长、武宣县原常务副县长林炳贵以及武宣县委常委覃胜文一并受到开除党籍和行政开除处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据广西检察院反贪部门一位负责人向记者介绍,李、彭、林、覃在收受多人财物贿赂的同时,均与廖老板关系密切。而李、彭的受贿罪行因廖老板卷入一起震惊广西的涉黑案件被捕而败露。
贪心过重导致行为出轨
覃纪康46岁出任武宣县县委书记,54岁获罪判刑;李启亮46岁出任武宣县县委书记,56岁锒铛入狱;彭进瑜44岁出任武宣县县委书记,50岁锒铛入狱。
是什么原因让三任县委书记都在年富力强的年龄落马呢?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1996年,传闻武宣县县委书记要调走,当时还是副职的覃纪康几次欲请当时主管组织、人事工作的柳州地委副书记廖某吃饭,均遭拒绝。直至覃纪康辗转托朋友出面宴请廖某,他“义无反顾”地将5万元钱递给对方,被对方收下。转年,在地委集体讨论武宣县县委书记人选的会议上,廖某举荐了覃纪康。
2004年1月14日,已任来宾市政协主席的廖某因犯受贿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时隔3个月,覃纪康也被判刑。
李启亮的内心独白则是:“自己辛苦工作快一辈子了,生活上还不如一个小老板!”
这样的心语遇到下述场景,一切就变得顺理成章了:
那天是李启亮带廖老板到自己“女朋友”家吃饭,席间留意廖手上戴有一块劳力士手表。看到李十分在意这块手表,廖聪明地表示自己不适合戴这块表,这块表适合年龄大些的人,他说自己托朋友在香港订了款新表。李启亮顺势“开玩笑”说,“那你就把这块表给我戴算了”。廖立即摘下手表戴在李启亮手上……有案卷证据显示,李启亮单笔受贿金额最多的一次是12万元现金。
而彭进瑜身陷囹圄后,忏悔自己“在收受红包方面已经是廉洁自律防线全无,达到了来者不拒的程度”。案卷证据显示,彭进瑜单笔受贿金额最多那次高达50万元现金。法院认定彭进瑜利用担任武宣县县长和县委书记的职务之便,于2002年至2009年期间先后30多次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65.3万元、美金1万元、港币20万元及摄像机等财物。
一位检察官回忆办案经过时告诉《法制日报》记者,他同李启亮和彭进瑜均有过正面接触,“李启亮比较老实,一来就全都说了。彭进瑜刚到案时,讲话还是领导架式,口气蛮大”。
记者得知,彭进瑜到最后庆幸罪行暴露尚早,如果调到自治区工作将贪得更多,他曾就此感叹,“到那时说不定就得搭上性命了”。(记者杜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