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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中共湖北省纪委《关于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监督检查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6-11     浏览次数:

关于贯彻中共湖北省纪委《关于党员干部操办

婚丧喜庆事宜监督检查办法》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现将中共湖北省纪委发布的《关于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监督检查办法》(鄂纪发〔2014〕5号,以下简称《办法》)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一是将《办法》(附件1)精神于6月20日前传达到全体教职工;二是各单位党组织要把贯彻《办法》列为第十五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干部进行一次学习;三要按照中共湖北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党员干部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方案》(鄂纪办发〔2014〕6号)要求,对本单位教职工2014年5月以来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情况开展一次自查,并填写《党员

干部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专项自查表》(附件2 ),自查表于6月20日前交学校纪委办公室。

附件:1.中共湖北省纪委《关于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监督检查办法》

          2.《华中农业大学党员干部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专项自查表》

中共华中农业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华中农业大学监察处

201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