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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二〇一三年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6-21     浏览次数:
校纪〔2013〕2号
关于开展二〇一三年党风廉政建设
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湖北省委统一部署和要求(鄂办发电〔2013〕23号),学校纪委决定5月份在全校集中开展以“坚持群众路线,争做清正表率”为主题的第十四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以下简称“宣传教育月活动”)。请认真按照要求组织好宣传教育月的各项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教育部党组“二十项措施”,围绕坚持群众路线,争做清正表率主题,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党的纯洁性教育等活动,加强领导干部“精神家园” 建设,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推进廉政文化与校园文化深度融合,用廉洁文化引领教职工队伍建设、人才培养和科学管理,不断促进教师廉洁从教,干部廉洁从政,学生廉洁修身,职工廉洁办事。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设廉洁华农,推动学校事业发展提供强大思想保证。
二、活动主体
宣传教育月活动的主体是学校全体共产党员,重点是中层副职及以上党员领导干部。
三、活动内容
宣传教育月期间集中开展以下活动:
1.认真开展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自查自纠。各单位要按照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湖北省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切实加强整改。
2.召开专题党员干部组织生活会。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教育部党组“二十项措施” 要求,以加强作风和纪律建设为专题,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开展自我剖析,制订整改措施,不断转变作风,密切联系群众。
3.集中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学校青年干部和主要领导干部配偶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提高青年干部党纪国法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教育引导主要领导干部配偶当好“廉内助”。
4.集中开展科研经费教育。深入开展科研人员法律规章教育,使科研人员熟悉了解相关制度规定,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各项专题培训活动。
5.开展校园廉政文化品牌创建活动。认真开展廉洁文化进校园、进科室、进网络、进社团、进班级、进家庭、进宿舍七进工作,将校园廉洁文化建设同学风教风师德师风建设、学生廉洁修身教育等有机结合起来,在大学新生与新进教师中开展廉洁教育,努力营造崇廉尚洁、诚实守信的校园廉洁文化氛围,深入推进“一院(部、处)一品”校园廉政文化创建活动。
6.召开重点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座谈会。以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规范内部管理和改进作风建设为主题,召开学校重点部门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座谈会,交流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切实提高学校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防范风险能力。
7.开展廉政法规知识测试。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参加廉政法规知识测试,通过知识测试,促进党员干部加强廉政法规知识学习,增强遵纪守法意识,形成广大党员干部知法守法的良好局面。
四、具体要求
1.深化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党政领导要亲自部署,带头参加活动,作出表率。把宣传教育月活动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与研究探索反腐倡廉长效机制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力求取得实效。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认真传达学校宣传教育月活动的各项安排和要求,围绕主题,突出重点,做好思想发动工作,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3.突出特色,注重创新。各单位要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结合本部门本单位文化特色,创新内容和形式,围绕提高活动实效,打造各具特色的校园廉洁文化活动品牌。
中共华中农业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一三年五月八日